《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37章 趙凱的底牌(2)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9小時前

恆輝技術負責人立刻讓記錄員放大時間戳。

趙凱皺眉:“客服投訴彙總時間未必等於首次發生時間。”

“所以需要原始工單和日誌,不需要猜。”林川切到第二處,“這裡寫責任人為我,但籤批欄只有專案管理辦公室彙總章,沒有我的審批簽名,也沒有我的操作賬號。雲盛如果認定我直接操作,請提供直接操作記錄。”

演示廳裡靜了一下。

趙凱聲音微沉:“專案負責人承擔最終責任,這是基本專案管理規則。”

“負責人可以承擔管理責任。”林川說,“但你剛才說的是我‘製造嚴重專案故障’。這兩個結論不一樣。”

這句話讓恆輝業務側負責人重新坐直。

林川繼續翻到第三處。他沒有調出星川掌握的舊線索,也沒有提舊同事,更沒有說自己手裡還有多少東西。他只拿趙凱當場提交的材料本身說話。

“報告第三頁寫,事故修復由雲盛專案管理辦公室統一回滾。第五頁又寫,我拒絕執行回滾導致影響擴大。請問,同一個時間段裡,回滾到底是由專案管理辦公室執行,還是由我拒絕執行?”

陳海聽到這裡,壓著的火終於鬆了一點。葉辰也慢慢把日誌夾放回桌上。

趙凱往後靠了靠,語氣冷下來:“林川,你離開雲盛後,當然可以抓著措辭做文章。但恆輝關心的是合作風險。你現在名下公司成立時間短、資金規模有限、核心技術人員來源複雜,又與雲盛存在未解決勞動爭議。這樣的團隊,是否適合接恆輝二期?”

他把問題從報告真假,拉回了資格判斷。

這才是底牌真正的用法。

林川看了趙凱一眼。對方並不蠢,他知道一份報告未必能當場壓死星川,但只要讓恆輝覺得“有風險”,今天的資料優勢就會被拖入長期複核。

林川沒有追著趙凱爭。

“星川不要求恆輝忽略風險。”他說,“相反,我們申請把風險說明納入正式複核。雲盛提交事故報告,星川提交書面回應。恆輝如果認為林川個人責任影響供應商資格,請同時核驗原始日誌、許可權變更、審批鏈和事故發生前後的客戶工單。核驗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把覆盤結論當作事實公開引用。”

陸承把筆放下:“你願意把這項寫入補充材料?”

“願意。”林川說,“星川下午五點前補交現場演示日誌、技術複核材料,同時附上這份風險說明的回應清單。我們不要求當場定性,只要求同一套證據標準。”

恆輝技術負責人點了點頭:“這個要求合理。”

趙凱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住。

採購組那邊低聲商量了幾句。陸承最終開口:“雲盛風險說明材料收錄。星川回應權收錄。恆輝技術部將把事故報告中的關鍵事實拆成核驗項,不在今天演示現場作責任結論。”

這不是勝利。

但趙凱想要的當場定性,被擋住了。

林川放下話筒,轉身準備回到星川席位。就在這時,恆輝技術負責人忽然翻到報告附件頁,眉頭皺了一下。

“趙總。”他抬頭看向趙凱,“你們附件目錄裡列了後臺操作日誌和許可權變更記錄,但目前這份歸檔包裡只有事故摘要和截圖頁。完整附件在哪裡?”

趙凱的表情有一瞬間的空白,又很快恢復。

“原始附件由雲盛歸檔系統儲存。”他說,“如恆輝需要,我們可以按流程調取。”

林川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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