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243章 海外信託(1)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9小時前

白板上的問號還沒擦,陳默便否掉了分析組剛做完的結論。

“十二點四億,不是趙家的海外資產。”

會議桌另一端,年輕分析師愣了一下。螢幕上那張結構圖已經畫了三層:趙家境外投資平臺、持牌信託公司、兩家專案公司。最下方還標著物流園和資料中心的最新評估值,合計十二點四億元。

“公開檔案裡,信託公司是登記股東,趙家平臺又是早期出資方。”分析師解釋,“關係已經對上了。”

“關係對上,不等於錢歸趙家。”陳默指著估值欄,“專案資產不等於股權價值,股權價值也不等於趙家能支配的金額。把這行刪掉。”

林川站在窗邊,沒有替任何一方下結論。

昨天下午,他們還只知道趙凱帶走了幾箱材料。今天清晨,一家境外商業資訊庫更新了歷史歸檔,將三年前一份專案融資說明書的缺頁補進公開檢索。缺掉的那頁只有一行不起眼的註釋:共同出資方所持權益,已由持牌受託機構依據家族安排代持。

這足以證明信託安排存在,卻離“趙家轉移了多少資產”還很遠。

“從頭來。”林川說,“只保留能由檔案證明的節點。”

陳默把結構圖清空,先放上兩家已經確認仍在正常登記的趙家境外平臺。第一家曾直接出現在雲盛年報,第二家則透過一隻有限合夥參與資料中心專案。三年前,兩家平臺先後把專案公司股權登記到同一家持牌信託公司名下。

表面看,趙家的名字到這裡就斷了。

但融資說明書的附註顯示,受託機構並非以自有資金投資;專案公司的年度報告又披露,重大事項須取得“保護人書面同意”。另一份債券材料裡,同一保護人被寫成趙家家族投資平臺指定的顧問委員會。

三份公開檔案,分別來自不同年份、不同主體,單獨看都只是正常條款。疊在一起,才露出一條被拆開的線。

“第一層是持牌受託機構,第二層是兩個沒有公開名稱的家族安排,第三層才是專案公司。”陳默說,“趙家平臺退出了登記股東名單,卻保留了更換顧問、同意重大資產處置和調整專案管理人的部分權利。”

律師立刻糾正:“只能說檔案賦予指定機構這些權利。指定權現在是否還在趙家手裡,是否已經變更,需要原始契約證明。”

陳默點頭,把結構圖中的實線改成虛線。

林川看著那些虛線,終於明白趙天雄為什麼敢在雲盛失守後仍不急著公開回應。

公司股權可以被凍結,董事席位可以被表決拿走,可信託把所有權、管理權和受益權拆開以後,公開登記上看到的往往只是受託人的名字。真正決定誰能換管理人、誰能取得分配、誰能在特定條件下終止安排的內容,都藏在不公開的附件裡。

“能確認設立時間嗎?”他問。

“只能確認最遲出現時間。”陳默調出歸檔版本,“第一份專案檔案在七年前已經使用‘家族安排’這個表述,早於本輪調查,也早於雲盛停牌。不能寫成趙家最近為逃避調查臨時設立信託。”

“最近有沒有變更?”

“公開登記裡,受託機構沒換,專案股權比例沒變。兩個月前多了一家服務公司,負責收取專案管理費,但它的最終控制人沒有公開。”

分析師把另一張表推過來:“服務公司的通訊地址和盛海資本一隻基金的行政服務商在同一棟樓,董事也曾在那家行政服務商任職。能不能說明盛海在替趙家管理信託?”

“不能。”林川回答,“共享地址和人員履歷只能形成關聯線索。那棟樓裡可能有幾百家公司。”

他讓人把“盛海控制”改成“服務關係待核”,又刪掉一條根據專案估值推算的受益金額。

結構圖越改越簡陋,結論卻第一次變得堅實:趙家確實使用過多層信託安排隔開登記持有人與專案權利;盛海相關服務網路與其中一個節點存在公開交集;但設立人、現任保護人、最終受益人、分配比例和資金來源,全部缺少能夠穿透結構的原始檔案。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