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243章 海外信託(2)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14小時前

這不是一張可以拿去開發佈會的勝利圖,更像一扇終於找到鎖孔的門。

陳默卻沒有停。他把趙凱未歸還的三冊專案索引編號列到一旁,再與公開專案年份比對。編號規則仍然對不上,無法證明索引對應信託,但其中一冊的簽收日期,恰好在受託機構首次出現在專案登記後的第三天。

“時間接近,不能當對應關係。”律師提醒。

“我知道。”陳默說,“所以只把日期寫進待核表,不連線。”

林川看了他一眼。過去陳默最厭惡沒有結論的報表,如今卻肯在每個誘人的數字後面主動留白。趙家把結構做得複雜,是想讓追查者要麼看不懂,要麼急著說錯。只要他們不替空白編答案,這些層級就不再是護身符,而是一份遲早要解釋的清單。

分析組隨後收到一家境外調查服務商的回覆。對方聲稱可以在四十八小時內提供“完整受益人報告”,但合同不說明資料來源,只要求先支付費用,並承諾結果“不留查詢痕跡”。

“如果報告是真的,我們會快很多。”年輕分析師說。

律師只問了三個問題:“誰調取的?依據什麼許可權?原始記錄能不能交給有權機關複核?”

對方一項都沒有正面回答。

林川讓人終止接洽,並把詢價郵件和回覆留檔。他確實想盡快知道趙凱帶走了什麼,卻更清楚,來路不明的名單一旦進入星川,不僅不能成為證據,還會讓趙家有機會把整條合法核查鏈說成商業竊密。

“我們慢一點。”他說,“但每一步都要能站在陽光下。”

陳默把這條路徑標成紅色禁區,轉而向公開登記機構申請可依法提供的歷史版本和認證副本。申請不會立刻給出受益人,卻能固定每次股權登記、董事變更和檔案提交的時間。等原始契約出現時,這些時間點就是核驗真偽的尺子。

中午前,律師將材料分成兩份。

第一份留在星川,僅含公開來源、檢索時間和商業風險提示,用於判斷與趙家境外平臺有關的專案是否需要提高合作審查等級;不寫違法,不估算趙家資產,不聯絡受託機構客戶。

第二份只有目錄和原始連結,連同三份檔案之間的對應關係,依法提交聯合調查組。趙凱的住址、車輛和搬運照片沒有放進去,雲盛收購團隊也看不到這份材料。

調查組下午發來回執,確認多層安排已納入核查,同時明確:公開材料只能證明結構存在,穿透仍需信託契約、保護人任命書、受益人附表以及歷次分配指令。

四樣檔案,他們一樣都沒有。

“趙凱帶走的防火箱裡,可能就是這些。”分析師低聲說。

“也可能一份都沒有。”林川拿筆在回執旁寫下四個檔名稱,“人由警方找,原件由法定程式取。我們先把缺口釘死。”

就在這時,律師翻到回執附件最後一頁。調查組要求對既有證人材料補做接觸範圍核驗,名單中有一個林川熟悉的名字。

許安然。

她曾提供趙凱談及清理備查冊的原始錄音,卻從沒被問過是否見過境外專案的檔案封面、遞送人或存放位置。

林川沒有撥她的私人號碼,只讓律師按原有證人聯絡流程提交補充詢問建議。

窗外機器重新啟動,白板上的三層結構卻仍有一塊無法填滿的空白。

趙家的海外信託已經露出了形狀。

現在缺的,是能把名字寫進裡面的那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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