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野在影片那頭盯著螢幕,半天沒有說話。
律師繼續核對:“還有正式提交版嗎?”
陳海切到下一個檔案。正式提交前的PDF預覽頁裡,發明人欄已經變成趙凱、推薦專案一期組另外兩名管理崗和一名研發負責人。周野的名字消失了。庫存權重修正步驟卻被保留在權利要求說明中,描述方式與V0.7披露表高度對應。
“時間線成立。”陳海壓著聲音,“至少在申請日前,周野已經完成相關技術方案披露;提交前評審裡,有從建議發明人名單移除周野、加入趙凱的記錄。”
律師抬手:“這句話可以寫進內部核驗紀要,但要加三層邊界:檔案來源為周野個人舊硬碟見證副本;內容真實性、完整性、與正式專利檔案的一致性仍需鑑定和調取;趙凱批註的法律效力和責任歸屬不能在紀要裡直接定性。”
林川看向陳默:“恆輝補充說明也按這個邊界。”
陳默已經在改檔案:“不寫雲盛搶專利,不寫趙凱造假。寫發現申請日前發明人建議名單和提交前變更記錄,已律師見證,後續申請司法或行政程式調取正式檔案。”
劉敏問:“客戶會不會覺得太繞?”
“客戶不需要聽我們喊冤。”林川說,“他們只需要知道,星川不是臨時編故事,也不會拿未經核驗的材料逼他們站隊。”
影片裡,周野忽然開口:“那份梁啟的名字也在。梁啟後來還在雲盛,他可能知道名單怎麼被改的。”
律師立刻問:“你現在能聯絡他嗎?”
“不能。”周野搖頭,“他當年勸我別鬧,說趙凱已經把發明人名單送到董事辦了。後來他調去創新產品中心,我們就沒再聯絡。”
他說完後,像是怕自己剛才說得太多,又補了一句:“這只是我的記憶,不能寫成事實。”
林川點頭:“所以只記你剛剛說的邊界。梁啟這個名字先不出現在客戶檔案裡,也不出現在對外說明裡。”
這個名字在會議室裡落下,像又打開了一條窄縫。創新產品中心,趙凱,專利提交前審查,幾條線第一次在同一張表上碰到一起。
林川沒有讓人立刻去找梁啟。
“先不聯絡。”他說,“把他記錄為可能知情人,不打電話,不發微信,不讓任何人私下試探。我們現在最重要的不是多拿一句口供,而是保證已經拿到的東西不被打掉。”
十一點四十六分,星川向恆輝發出補充說明。檔案附上刪敏目錄、雜湊摘要、律師見證編號、壓縮包授權記錄和下一步鑑定安排。最後一頁寫得很剋制:星川將基於正式程式申請調取專利提交檔案、發明人變更記錄和相關評審材料,在程式允許範圍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傳送成功後,辦公室沒有人歡呼。
周野看著影片裡的檔案編號,像是終於從多年憋著的那口氣裡喘出來一點。他對林川說:“如果要我籤說明,我籤。但我不想把周晚拖進來。”
“她不是材料當事人。”林川說,“你也不用替星川背結論。你只籤你親眼知道、親手儲存、今天授權核驗的事實。”
律師把新目錄發到林川桌面:“有了這些,下一步就不是單純解釋業務連續性了。”
林川看著目錄最上方那行字,沒有立刻點開。
《專利權屬確認及商業秘密侵權反制材料清單》。
他知道,從這一刻開始,星川不再只是防守雲盛的三億元索賠。
他們終於摸到了趙凱搶走別人名字的那隻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