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港澳旅遊記》第99章 : 最終的拼圖(1)

作者:雪君秋·10小時前

西環的叮叮客棧藏在一棟舊唐樓的二樓,樓下是一家開了幾十年的五金店,門口掛著生了鏽的水管和鐵鍬。客棧沒有招牌,只在門口貼了一張手寫的紙條:“叮叮客棧,三樓請上。”樓梯很窄,木扶手被磨得發亮,牆上貼著幾十年前的舊報紙,泛黃發脆。

阿敏提前訂了這間客棧,說這裡安靜,沒有人會注意到我們。客棧主人是個七十多歲的阿婆,姓馮,大家叫她馮婆婆。她一個人守著這間老客棧,房間裡擺著幾張舊鐵床和舊衣櫃,床單洗得發白但很乾淨。馮婆婆不問客人來做什麼,也不管客人什麼時候走,只是每天早上在走廊盡頭燒一壺熱水,放在那裡,誰要自己倒。

我們住進來的第一天,阿敏就買了一張大紙,鋪在房間的地板上。那是一張香港和澳門的地圖,比例尺不大,但足夠標出所有的地點。她買了幾支彩色馬克筆,紅、藍、綠、黃,在地圖上畫圈,畫線,寫字。三天下來,那張地圖已經被密密麻麻的線條和標註覆蓋了。

“三十七個地點。”阿敏跪在地圖旁邊,手裡拿著一支紅色馬克筆,剛把最後一個已知地點標上去。她的頭髮紮在腦後,臉上有些倦意,但眼睛很亮。“鄧伯的元朗祖屋、阿潮的青山灣漁船、銀姨的大澳棚屋、分流炮臺、獅子山觀察哨、深水埗的韓氏大樓、九龍塘的牛津道十一號、澳門的媽閣碼頭、風順堂區的高樓街三十七號、氹仔的羅伯遜舊宅、廟街的阿財攤位、淺水灣道的舊居。還有澳門福隆新街榮記三樓。”

她在地圖上用紅筆把福隆新街圈了起來,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三十七個地點中,三十二處已經查訪完畢。”她在圈旁邊寫下數字。“剩下的五處,三處在澳門半島的舊城區,兩處在路環。但那些地方月明可能只是路過,沒有留下實質性的東西。最關鍵的是福隆新街。兩條獨立的線索——Godwin的年鑑紅圈和阿財的琴譜密碼——都指向同一個地方。榮記三樓。”

陳志遠坐在靠窗的鐵床上,面前攤著羅伯遜給的檔案袋。他把赫斯特的日記影印件按日期排開,一張一張地看。他的動作很慢,每看完一張就遞給阿敏,阿敏接過去,對照地圖上的地點,用藍色馬克筆在旁邊標上對應的日期。

“赫斯特的日記裡提到月明的地點有十一個。”阿敏接過一張影印件,看了一眼日期。“1992年4月,他記錄月明在深水埗活動。1992年6月,她去了赤柱。1992年9月,她在中環。1993年1月,大澳。1993年3月,澳門。1993年5月,還是澳門。1993年8月,又回香港。1993年9月,分流。1993年10月,大澳、澳門、然後消失了。”

她用藍筆在地圖上畫了一條線,從深水埗出發,經過赤柱、中環、大澳,過海到澳門,然後又回來。那條線在地圖上蜿蜒曲折,像是一條蛇的軌跡。

“這是月明1992到1993年的路線。”阿敏說。“她一直在走。從香港到澳門,從澳門到香港,從市區到離島,從離島到炮臺。她一個人帶著孩子,揹著幾十件文物,在不同的地方藏東西。赫斯特的人在追她,Godwin的人在追她。她沒有停過。”

陳志遠把最後一張影印件放下。他站起來,走到地圖旁邊,蹲下來看著阿敏畫的那些紅圈和藍線。他伸出手,在福隆新街的位置輕輕點了一下。

“這裡是她最後的落腳點。”他說。“1993年10月之後,她就再也沒有出現在任何人的記錄裡。Godwin找不到她,赫斯特找不到她,阿萍也找不到她。她從這裡消失了。”

“但她沒有死。”阿敏說。“她去了歐洲。里斯本。1997年6月30日。”

“所以她從福隆新街離開澳門,去了歐洲。但在離開之前,她在這裡留了東西。留了讓我們找到她的線索。”

阿敏從防水箱裡取出所有的物件,一件一件地擺在地圖上。鐵盒、銅鎖、紅色絲線、玉珠、長命鎖、銅章、白色石頭、四張底片、四張照片、月明的筆記、月明給她的信、月明給陳志遠的信、月明給鄧伯的信、赫斯特的日記影印件、Godwin的護照影印件、羅伯遜的檔案、阿財的琴譜、銅鑰匙、玉片、明信片。

三十多件東西,攤在一張地圖上,佔據了整整半個房間。它們來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人。元朗的鄧伯、屯門的阿潮、大澳的銀姨和阿良、廟街的阿財和阿玲、澳門的阿萍和何伯、氹仔的羅伯遜。每個人保管了一小部分月明留下的東西,每個人都等了很多年,每個人都把東西交給了應該得到它的人。

阿敏跪在地圖上,環顧著這些物件。她的目光從鐵盒移到照片,從照片移到筆記,從筆記移到琴譜,從琴譜移到明信片。她看了很久,像是一個人在拼一幅拼圖,已經拼到了最後幾塊。

“證據鍊形成了完整的閉環。”她說。“Godwin接到赫斯特的指令,指揮韓志明從博物館調包文物。月明發現了調包的事,開始追查。她查到了韓志明,查到了Godwin,查到了赫斯特。她決定把真品換回來,拍了照片,留了底片,寫了筆記。她被發現了,開始逃亡。她在逃亡途中把文物藏在分流和獅子山,把證據分藏在各處。她留下了線索,等著有人來找。”

她拿起那枚銅章,放在掌心。銅章上的“林”字在臺燈下泛著暗沉的光。“她留下了我的名字。陳亨。她在信上寫‘你叫陳亨,名字裡有亨通之意’。她把我的名字刻在銅章上,藏在鐵盒裡,交給鄧伯保管。她知道有一天我會來找她。”

她把銅章放下,拿起那張明信片。里斯本聖喬治城堡的彩色照片在臺燈下顯得有些褪色了。“她1997年在里斯本。她站在城堡上看紅帆船出海。她在明信片上寫‘真相會改變你的一生’。她把選擇權留給了我。”

她把明信片翻過來,看著背面那行鉛筆字。“1997年6月30日,我在城堡上看見紅帆船出海。亨仔,若你讀到這裡,媽媽在等你。但你要先想清楚——真相會改變你的一生。”

阿敏把明信片放回原位,拿起那本琴譜。她翻開最後一頁,看著阿財藏在音符裡的地址。澳門福隆新街榮記三樓。

“只剩最後這一個節點了。”她說。“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裡。月明在筆記裡留了地址,阿財在琴譜裡藏了地址,Godwin在年鑑裡畫了地址。三條線匯聚在同一個點。”

陳志遠站在地圖旁邊,看著那些攤開的物件。他的目光從明信片移到銅章,從銅章移到琴譜,從琴譜移到年鑑。他蹲下來,拿起那本年鑑,翻到“澳門·歷史古蹟”那一頁。福隆新街的照片上,紅圈依然清晰。

“Godwin畫這個圈的時候是1990年。”他說。“那時候月明還在香港,還沒有開始換真品。他為什麼會在1990年就標記福隆新街?”

“也許月明一開始就住在那裡。”阿敏說。“她還在博物館工作的時候,就在澳門租了房子。福隆新街榮記三樓,可能是她的秘密住處。Godwin查到了這個地址,記在年鑑上,準備用來跟蹤她。”

“後來月明發現了,搬到了高樓街找阿萍。但她把東西留在了福隆新街。因為她知道Godwin只知道那個地址,不知道高樓街。她把福隆新街當成了一個誘餌。”

“所以她走了之後,Godwin去福隆新街找,但什麼都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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