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把父親的日記從頭又翻了一遍。之前看的時候,我主要在看1993年的記錄——那些關於月明和孩子、關於離開前的準備、關於里斯本的隻言片語。但惠欣說出“創始資助人”之後,我忽然意識到自己可能漏掉了更早的內容。1985年到1992年之間的記錄,之前被我當作“船上生活的瑣碎日常”快速翻過了,沒有細看。
現在我把檯燈調亮,坐在茶几前面,一頁一頁地往回翻。藍墨水的字跡在1985年到1986年之間還很年輕,筆畫帶著一種船員的直率和乾脆,沒有後來的那種剋制和沉。1985年9月有一條記錄,只寫了一行:“今天簽了一份檔案。G說是個文物協會的資助協議,不需要我出錢,只要提供航線資訊和船運便利就行。我說行。”
不需要出錢。提供航線資訊。船運便利。這就是“創始贊助人”的實際含義——Godwin在1985年找到他,讓他以資源和資訊的形式支援協會的運作,而不是現金。那一年父親二十八歲,在船上做二副,跑歐洲航線。他對香港到里斯本之間的每一段航程、每一個港口、每一道海關程式都瞭如指掌。Godwin要的正是這個。
我繼續往後翻。1986年到1988年之間關於協會的記錄很少,偶爾提到“G的協會那邊來了幾個人,要拍一批物件的照片,我幫他們協調了碼頭那邊的存放”。語氣平淡,像在描述一件普通的幫忙。1989年有一段稍長的記錄:“G讓我正式掛名協會的資助人,說以後做文物圖錄的時候需要用我的名字。我說行,只要不讓我做違法的事。G說不會。”
1990年有一段記錄開始變得不同:“今天G來船上找我,帶了一臺相機——徠卡。他說協會需要一個獨立攝影師來記錄一批文物,做圖錄用。他問我有沒有興趣。我在船上待久了,想換換腦子,就答應了。”旁邊用括號補了一句:“那臺相機後來成了我最好的夥計。”
這就是徠卡的來路。Godwin給他那臺相機,以“拍攝文物圖錄”為名讓他進入赤柱地下通道。他以為那是純粹的學術記錄工作——給那些“歷史遺留物件”拍目錄照片,像博物館裡給藏品建檔一樣。
1992年春天的一條記錄,字跡比之前緊了一些:“今天拍了第一批東西。赤柱地下的那些物件,被裝在箱子裡,有些用塑膠布裹著。G說是英軍撤離時遺留的文物,需要建檔才能移交。我信了。拍了一整天,主要是銅器和陶器,年代看起來很久遠,但我不懂行,看不出門道。”
再過幾頁,1992年6月,出現了一段我之前完全沒有注意到的記錄。父親的字跡開始變得猶豫,像在斟酌措辭:“下午在廟街拍照。G說有些物件需要補拍細節,我帶著相機去了廟街後面的倉庫。在那裡遇到了一個人——一個年輕女人,短髮,穿藍色外套。她蹲在倉庫門口看一張圖紙,我走過去的時候她抬起頭,問我是不是來拍照的攝影師。我說是。她說她叫月明,是來幫忙整理文物的。那是我們第一次說話。”
月明。1992年6月在廟街後面的倉庫門口,他們第一次見面。那時候月明已經在幫協會做事了,也許是做資料整理,也許是做記錄,也許是別的什麼。父親對她的描述只有寥寥幾行:“她說我拍的那些文物,有些不是英軍遺留的,是從別的地方運過來的。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很小,像怕被人聽見。”
就是這句話。月明在那時候就已經知道那些文物的真實來源了。她沒有直接說出全部真相,但她給了父親一個警告——那些他以為只是“英軍遺留文物”的東西,實際上另有所來。從那天起,父親開始帶著懷疑拍照。
1992年秋天的一條記錄更明確了一些:“月明約我在廟街的茶餐廳見面。她說她想給我看一樣東西。是一張照片,拍的是龍紋壺——我上個月剛拍過的那件青銅器。她說這件東西不是赤柱原有的,是從大陸那邊流出來的,經由香港轉運去歐洲。她問我知不知道這件事。我說不知道。她說‘那現在你知道了。’”
龍紋壺。月明給他看了那張照片——也許就是她自己後來在地下檔案室裡拍到的貨物清單的某種早期版本。她把真相攤在了他面前,然後等著他決定怎麼辦。
下一段記錄緊接著那一天:“我坐在茶餐廳裡想了很久。月明一直看著我,沒催我。後來我說‘那這些記錄不能白做’。她笑了,說‘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從那天起,我們開始一起想辦法。”
這就是月明和父親站到一起的時刻。月明告訴他那些文物的真實來源,父親選擇了和她一起面對。他們的關係從那時候開始不僅僅是一個攝影師和一個資料整理員的合作——他們成了一個對抗那條隱秘鏈條的共同戰線。
1992年到1993年之間的記錄變得越來越密。父親寫下了他們在那些夜晚的談話:“月明說G這個人不可信。她說那些文物一旦到了歐洲,就沒有人能追回來了。她說她想把證據留下來。我說怎麼留,她說‘你用相機拍下來的每一張照片,都是證據。’”
原來如此。那些底片——父親在陳記沖印社寄存的那五卷“地下設施”的底片——從一開始就是他和月明共同計劃的產物。他拍攝,她篩選,然後他們分別把底片送到不同的地方沖洗、封存、藏好。月明在地下檔案室裡拍的那十七張照片,父親手裡的那些路線記錄和設施平面圖,全是他們兩個人一幀一幀地積累下來的。他負責相機,她負責方向。他記錄畫面,她解讀畫面背後的意思。他們用那臺徠卡和一卷又一卷的底片,慢慢地搭起了一座證據的倉庫。
1993年春天有一條記錄,父親的字跡變得比任何時候都用力:“月明說她想把孩子生在香港。我說好。她說她想讓她女兒以後知道真相。我說她會的。我們坐在廟街的榕樹下面說這些的時候,阿玲在旁邊拉二胡。月明說‘以後讓阿玲給她拉《平湖秋月》。’我問為什麼是這首,她說‘因為這首曲子像水。水不會說謊。’”
1993年夏天,他們正式把計劃推進了一步。那條記錄寫於8月:“今天和月明把所有的底片歸攏了一次。她的十七張,我的五卷,加上之前的零散記錄,一共大約有一百多幀有效影像。我們把這些分成了三份:一份留在陳記,一份寄存在阿財處,一份我帶去里斯本。月明說‘這樣即使有人找到其中一份,也拿不到全部。’我說‘那如果三份全被找到呢?’她說‘那我們就已經不在需要藏東西了。’”
他已經知道去里斯本的旅途有風險了。他對月明說的那句“如果三份全被找到”底下,壓著的是他自己對那條路盡頭的預判。但他還是去了,因為他和月明都知道——在那條鏈條被徹底打斷之前,他們手中那些證據必須先從源頭被帶出去。
1993年9月27日的記錄是那本日記裡關於計劃的最後一條:“明天送月明和孩子去碼頭。她說她會回澳門過中秋,然後買10月5號的票來里斯本找我。我說好。我在她口袋裡放了一枚澳門硬幣,和留給我自己的那枚一樣。這樣即使我們在里斯本走散了,還有東西能認。”
後面的事情我們都知道了。他沒有在里斯本等到她。她也沒有登上那班飛機。那些分藏在各處的底片和證據,在各自的藏身點裡沉睡了十幾年。
我合上日記的時候,檯燈的光線已經開始偏黃了。窗外的天完全黑了,鴨寮街的夜市聲隔著窗玻璃變成一種均勻的低頻嗡鳴。我坐在茶几前面,手裡捧著那本藍皮筆記本,封面被握了太久,邊角微微發燙。惠欣坐在對面,從我開始翻日記的時候就一直安靜地看著我。她沒有問我在看什麼,只是坐著等。
“他一開始是被騙的,”我說,“Godwin以‘文物圖錄攝影’的名義僱他進入赤柱。他在拍攝的過程中遇到了月明。月明告訴了他真相——那些文物不是英軍遺留的,是走私的。從那以後他和月明站到了一起。”
我把日記翻到1992年秋天那段——月明在茶餐廳裡給他看龍紋壺照片的記錄——遞過去給惠欣看。她接過日記,在臺燈下把那幾頁慢慢讀了一遍。她的目光在“月明說‘那現在你知道了’。”那一行字上停了幾秒,然後輕輕合上日記本,還給我。
“你父親和月明在1992年秋天就已經是盟友了。月明告訴了他真相,他選擇了相信她,並且和她一起儲存證據。他們在1993年之間用了一年時間,把所有能拍到的畫面全部拍了下來,然後分藏在不同的地方。”她頓了頓,“你父親去里斯本不僅是送那批貨。他是去把證據鏈條中的最後一環——他自己那部分底片——帶出香港。他想從里斯本繼續追那條線索,或者從那邊接應月明。但他在落地之後就被攔截了。”
“所以月明在1994年說的‘你爸爸沒有做錯事,他被人利用了’——她說的‘利用’不是指他被動地被捲入走私。而是指他以為自己在用相機記錄文物圖錄,實際上被Godwin利用去做了一條運輸鏈上的工具。他發現了真相之後立刻倒向了月明那邊,和她一起成了儲存證據的那一方。”
惠欣點了點頭。“他在Godwin的系統裡工作了七年——1985年簽了贊助協議,1992年才真正知道自己在拍什麼。那些底片是他對自己七年工作的自我糾正。他用同一臺相機的鏡頭,把Godwin想要記錄的東西重新記錄了一遍,這次不是為了製作圖錄,而是為了留下罪證。”
檯燈的光照在日記本藍黑色的封面上。我的手指還壓在剛才讀到的那一頁的位置,隔著紙頁能感覺到墨水寫下的筆畫的凹痕。陳懷遠寫下那些字的時候,用的是他在船上用慣了的那支藍鋼筆,墨水在紙上滲出了均勻的細毛邊,每一個字都壓得踏實。他寫那些字的時候,人還在香港,月明和孩子還沒離開,事情還沒有走到最後的那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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