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質詢安排在週三上午。
周聿珩坐到被詢問席時,桌上沒有任何周氏標誌。
盛梔意作為召集人主持流程。
第一問很首接:“你是否親自簽署過個人反擔保授權?”
“簽過。”
“是否逐頁審閱過附件?”
“沒有。”
會場裡響起短暫的議論。
有委員追問:“你當時為什麼簽字?”
“我以為那是員工安置基金的執行檔案,顧承川負責具體安排。”
“你把判斷交給了他。”
“是。”
盛梔意沒有替他補充重組背景,也沒有把他們的婚姻經歷拿來解釋他的疏忽。
她只問:“作為最終簽字人,你承擔什麼責任?”
周聿珩抬起頭:“簽字責任由我承擔。附件被替換,是另一項違法行為,但不能抹掉我沒有完成審閱的事實。”
這句話被完整記錄。
他隨後提交當年員工安置方案、基金流水和重組會議紀要。
檔案顯示,他確實曾要求優先保障員工補償,卻沒有跟進基金後續執行。
質詢結束時,林曼問他:“如果重來一次,你還會把授權交給顧承川嗎?”
“不會。”
“為什麼?”
“因為信任可以開始合作,不能代替審計。”
盛梔意合上記錄本。
她讓他當著所有人的面回答,讓每一份遲來的責任都有具體的落點。
會後,有委員問她是否覺得周聿珩己經改變。
她說:“改變要看他下一次怎麼簽字。”
質詢結束後,記錄員把三份簽字材料依次放進封存袋。周聿珩起身時,袖口擦過桌角,差點碰倒一杯水。他停下來,把杯子扶正,又確認桌面沒有留下水痕,才離開被詢問席。
門外的媒體等了很久。有人問他是否會辭去周氏所有職務,有人問盛梔意是不是因為私人關係才對他從輕。周聿珩沒有搶話,按規定把問題交給監管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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