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在旁邊輕輕碰了碰她的手臂,提醒她還有下一場會議。她回到辦公室,把質詢錄音從頭聽了一遍。周聿珩承認自己沒有逐頁審閱附件時,語氣沒有明顯停頓,卻在說到員工補償時低了一點。
她把這處語氣變化標在筆記裡,又劃掉。情緒可以留在個人觀察中,不能進入責任結論。
下午,員工安置基金的十名未領取補償人名單被公開。名單裡有兩位老人需要透過代理人提交材料,林曼建議委員會提供一次免費法律諮詢。
盛梔意同意,但要求諮詢機構與周氏完全隔離,費用從監管專項賬戶支付。
沈硯把公告打印出來,發現一名員工的姓名少了一個字。他連夜聯絡登記處更正,第二版公告在凌晨前重新上線。
第二天,顧承川的律師申請調閱質詢錄音。申請理由寫著“核對周聿珩是否承擔全部責任”。盛梔意讓監管方按公開規則批准部分調閱,同時遮擋員工個人資訊。
周聿珩看到調閱決定後,發來一條訊息:“謝謝你沒有替我刪掉那段。”
她回覆:“那段屬於事實。”
他沒有再說話。她把手機放下,開啟下一份材料,看到一封來自顧承川本人的延期申請。
申請理由只有一句:見證人還在路上。
委員會決定把補充質詢延期二十西小時,等待見證人到場。延期開會的決定公開後,外界又開始猜測周聿珩是否在拖延。盛梔意讓秘書把延期理由、申請人和監管批准時間全部掛出。
周聿珩的法務團隊主動提交了延期期間的材料清單,承諾不新增未登記證據。盛梔意看完後要求補上“新增證據須重新通知所有委員”一項。
晚上,員工安置基金收到第一筆歷史補償補發款。十名員工中有一人把收款截圖發到公開郵箱,留言只有一句:“終於有人把這筆錢寫回名字。”
林曼把截圖打印出來,放在質詢記錄旁邊。盛梔意沒有把它當成周聿珩的功勞,只在基金檔案裡標記了到賬時間和付款主體。
第二天,見證人仍然沒有出現。監管機構卻收到一份快遞,寄件人寫著顧承川,裡面只有一枚舊印章和一張空白簽字頁。
盛梔意看到照片時,第一反應是要求封存,第二反應是讓鑑定人員檢查印章是否與舊檔案中的印章一致。
鑑定結果顯示,印章邊緣磨損與舊法務部印章相符,但印泥配方來自最近兩年的供應商。有人把舊章複製出來,重新配了新印泥。
她把結果發給監管,隨後通知周氏法務暫停所有紙質授權流轉。周聿珩回覆同意,並要求把他的個人簽字頁也納入抽查。
第二天清晨,見證人終於發來一段語音:“我會來,但我只能回答當年誰把檔案交給我,不能回答誰讓我保持沉默。”
語音背景裡傳來一聲金屬門響,像有人正在開啟舊檔案室。
盛梔意把語音轉存為原始檔案,要求監管方安排見證人透過官方渠道到場。她沒有讓周聿珩單獨聯絡對方,也沒有把語音發到董事會群裡。
林曼問:“如果他說的是假的呢?”
“那也要讓他在記錄裡說明。”
第二天上午,見證人按時到達。門衛核驗身份證時發現,他的姓名與訪客卡完全不同。男人解釋說,訪客卡上的名字是舊名,改名手續己經完成。
盛梔意讓他先在等候室裡等待,首到監管人員和律師同時到場。
他把一隻舊信封放在桌上,封口處有顧承川辦公室的編號。
封口沒有拆過,信封邊緣卻留著一道新的指甲壓痕,像有人昨晚才確認過裡面的東西。
監管人員在封口處貼上新的編號,見證人抬頭看了一眼,臉色明顯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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