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件原件從伺服器裡恢復出來時,己經是凌晨。
顧承川放出的版本只有正文,附件被刻意刪掉。
原始附件是一份設計評審記錄,簽名人只有專案負責人和三名外部設計師。
盛梔意的名字出現在“受邀評審”一欄,不在資金審批名單裡。
律師把恢復記錄發給她:“她沒有接觸過資金檔案。”
她看著那封郵件,繼續往下翻。
正文最後一段寫著:盛小姐的方案暫不對外披露,相關溝通由周總辦公室統一處理。
發件人是顧承川,抄送周聿珩。
周聿珩沒有回覆反對。
盛梔意的手指停在螢幕上。
她記得那段時間,自己把修改後的方案交給周聿珩,問過專案什麼時候啟動。
他只說還在審批。
後來,她在媒體上看見一套和自己方案極其相似的競標設計,卻沒有署名。
她以為那是周氏內部臨時換了人,也以為周聿珩根本沒把她的作品當回事。
原來方案被拿去競標是真的。
只是拿去的人不是她,也沒有告訴她。
律師繼續說:“競標記錄顯示,方案最後沒有中標,但檔案被留在周氏檔案系統裡。”
盛梔意合上電腦。
她終於知道那封郵件少了什麼:她當年本該擁有的知情權。
她沒有立刻把郵件公開。律師建議先申請原始伺服器的完整映象,確認附件刪除發生在誰的裝置上,再決定是否對外說明。
盛梔意同意了。她把設計評審記錄按時間排開,看到自己的方案被標為“外部參考”,而競標材料裡卻使用了其中三處核心結構。
林妍看完後說:“這己經不只是沒署名。”
“我知道。”
“你要不要把當年的設計稿也公開?”
“先確認版權鏈。公開之前,不能讓他們說我拿舊稿碰瓷。”
她聯絡當年的三名外部設計師,其中兩人己經換了聯絡方式,第三人回覆得很快,發來一張自己儲存的評審簽到表。簽到表顯示,盛梔意當天提交的是完整方案,顧承川沒有參加評審,只在會後十五分鐘進入過資料室。
這十五分鐘的門禁記錄與附件下載時間重合。
律師把資訊整理成申請書,要求調取資料室監控和顧承川辦公室的列印記錄。監管方同意保全,但提醒她,舊監控可能己經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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