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梔意在後臺看到這行字,合上電腦。羅岑隨後發來訊息,說明十年前的舊專案資料己經全部交監管,願意作為新專案的獨立顧問,但不接受周氏同時參與。
她沒有立刻答應,先要求羅岑提交利益衝突宣告。聲明裡寫明,他曾參與舊專案審查,但沒有持有周氏或衡川諮詢的股份。
簽約結束後,專案負責人請她在海邊走一段,問她是否介意旁聽席上的周聿珩。
“專案規則己經處理了他的席位。”她說,“我的情緒不需要寫進會議紀要。”
海風把合同袋的邊角吹起。她按住封口,看到公開名單被固定在官網首頁,所有人的身份和許可權都清清楚楚。
晚上,官網名單突然出現一次短暫更改。梔光旁邊的“獨立執行方”被改成“周氏聯合專案執行方”,修改賬號來自專案方內部管理員。
系統在三分鐘後自動恢復原文,卻留下了修改人的姓名。
盛梔意看見那個名字,正是簽約儀式上負責遞筆的工作人員。
她讓專案方暫時凍結管理員賬號,保留三分鐘內的修改日誌。工作人員解釋說自己只是照著舊模板改了專案名稱,以為周氏是主要資源方。
“誰把舊模板發給你的?”盛梔意問。
對方拿出郵箱記錄,發件人來自一家周氏合作過的外包公司。外包公司聲稱模板是自動歸檔檔案,無法確認最初上傳人。
專案方當天釋出更正通知,說明梔光仍是獨立執行方,並公開管理員誤改、恢復和凍結全過程。
周聿珩在旁聽席看到通知,沒有要求撤下外包公司名稱。董事會卻在會後指責他讓周氏再次陷入輿論。
他只把管理員日誌轉給監管機構,附註“請按許可權鏈核驗”。
盛梔意把簽約合同裝進保險櫃,外面的公開名單繼續顯示她的名字和許可權。夜裡,系統再次彈出修改請求,這次修改人一欄為空。
技術人員立即凍結公開頁面,保留修改請求的原始資料。請求內容只改了一個字,把梔光的獨立執行方改成了聯合執行方。
盛梔意沒有讓團隊先猜是誰,首接要求專案方啟動管理員許可權複核。複核結果顯示,請求來自一枚己經登出的外包賬號,但驗證碼傳送到了周氏託管節點。
周聿珩收到通知後,只把託管節點的訪問日誌轉給監管機構,沒有要求她撤回簽約。
第二天早上,專案方宣佈凍結外包賬號,並把公開名單再次固定。名單下方新增一行:任何修改都需三方見證。
盛梔意看著那行字,暫時沒有簽字確認,先等三方見證人到場。
第一名見證人是專案方的法務,第二名是獨立評審,第三名的位置留給利益衝突核驗人員。三個人到齊後,公開名單才恢復可編輯狀態。
有人在評論區問,為什麼一個專案名稱要經過這麼多步驟。專案方把修改日誌和三方簽字一併公開,回應只有一句:名稱決定權利,權利需要留下證據。
盛梔意在現場簽字確認,梔光的獨立執行方身份重新固定。羅岑發來新訊息,表示十年前的舊稿簽收人己經查到,姓名與周氏前秘書處一名離職員工一致。
這個員工三年前曾申請過海外專案託管節點的遠端許可權。
盛梔意把訊息存檔,公開名單下方的三方見證人剛剛完成簽字,系統卻再次提示有一份舊合同正在被讀取。
讀取賬號沒有姓名,只有一串十年前的專案編號。
專案方凍結讀取許可權,要求三方見證人共同確認後再開啟舊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