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交出一枚舊隨身碟,裡面有一份名為“材料測試”的表格。表格的建立人是顧承川辦公室的臨時賬號,最後修改人卻是國際專案方外部顧問。
同一筆錢由基金進入供應商,再與顧問的檔案流轉相遇,資金鍊和成果鏈在這裡交叉。
盛梔意沒有把交叉首接寫成共同犯罪,只要求監管機關繼續核驗付款時間、合同內容和人員聯絡。
林妍看著報告說:“每一條線都要單獨走,好慢。”
沈硯回應:“慢一點,結論才不會把人一起捲進去。”
供應商最終簽署配合調查宣告,允許審計師檢視過去三年的發票。報告註明:收款事實成立,專案侵權責任尚未成立,後續責任待資金用途和知情程度核驗。
當天夜裡,供應商發來一張舊債還款單。還款單背面寫著一個地點:婚房書房。
調查人員要求供應商說明還款單的來源。供應商說,基金管理人曾讓他把紙質單據送到婚房附近的一家物業代收點,自己沒有進入書房。
物業代收點的負責人提供了舊簽收冊,簽收人一欄是一個縮寫,和顧承川辦公室臨時賬號的建立人相同。
盛梔意看到簽收冊後,沒有要求把供應商列為共犯,只要求確認這條收件鏈是否與員工基金款項有關。
供應商負責人主動補充,自己曾被要求在發票上把“員工安置”改成“材料測試”,但他沒有接觸具體專案檔案。調查人員將這一行為列為發票異常,暫不認定為成果侵權。
沈硯把報告分成事實、推斷和待核驗三欄,提醒團隊避免一句話同時承擔三種含義。
林妍說:“這份報告比合同還長。”
“因為每個字都要知道自己站在哪一欄。”
監管機關隨後凍結供應商一筆與基金相關的款項,解除其他生產賬戶限制。供應商得以繼續支付員工工資,也同意接受發票和付款流程審計。
供應商的會計提交一張舊錶格,表格中出現一筆與外部顧問相同金額的“材料測試費”。付款日期比顧問收到第一筆錢早一天。
這筆錢是否屬於同一條資金鍊,仍需要銀行流水和合同原件確認。盛梔意要求先保全表格,不公開供應商名稱。
有人問她:“如果最後確認供應商參與了,之前的謹慎會不會被認為是在包庇?”
“謹慎是為了確認,不是為了替誰脫罪。”
調查人員與供應商負責人約定再次詢問。負責人說願意提供所有舊賬,但希望調查結束後能公開說明自己未參與成果轉讓。
律師答應將事實結論寫進報告,但不能提前保證最終結果。
沈硯在會議紀要裡補充:證據鏈相連時,先保護無關人員,再確認真正責任。
夜裡,銀行回傳付款時間線。供應商收款前十分鐘,韓崇基金賬戶收到一筆來自海外資本聯盟的轉入。
同一筆錢的源頭,開始指向梔光開放日出現過的陸代表。
盛梔意把陸代表的公開關聯資訊交給委員會,申請對新融資談判暫緩盡調。
委員會確認申請,並通知陸代表補交受益人層級和歷史專案說明。
陸代表回函承諾三日內提交,資金談判在此期間保持暫停。
審計師將暫停決定同步給供應商,避免其在不知情時繼續接收關聯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