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他一天比一天瘋》第226章 外包維修設備租用人現身(2)

作者:兜兜賤兮兮·7小時前

林野還提交一張保管清單。清單列出檔案袋、舊平板、兩枚門禁卡和一隻小印章,交接人欄只寫了“住戶”。

顧遙問:“這枚印章現在在哪裡?”

“我沒見過它離開工具箱。”

“你什麼時候發現少了?”

“裝置歸還後,清單少了一行。”

保管清單的修改時間與海外伺服器第二次複製記錄相同。修改人賬號屬於舊秘書處外包系統,操作地點卻在南港倉庫附近。

周聿珩透過公開託管渠道提交舊秘書處外包名單,承認當年沒有檢查保管清單,也沒有追蹤平板歸還。他申請退出林野證詞的判斷。

盛梔意看到申請,只讓顧遙按回避規則處理。她不把他的退出寫成彌補,也不把管理失察從報告裡刪掉。

林野離開詢問室前,再次確認自己沒有複製簽名檔案。他願意把平板交給監管機關,條件是裝置鑑定全程公開。

顧遙同意。封存袋貼好後,技術員發現工具箱夾層裡還有一枚婚房舊印章,編號與路線單背面的缺失項相同。

林野看到印章時臉色變了。他說,三年前自己交還工具箱時,夾層裡只有一把備用螺絲刀,印章可能是在裝置送往舊倉庫後被人放進去的。

監管人員把印章單獨封存,要求比對印泥、磨損和儲存環境。盛梔意沒有讓林野繼續回憶,也沒有追問他是否認識那個戴帽子的人。

外包公司專案經理的律師提交一份簡訊記錄,內容是“把撤回檔案一起保管”。簡訊傳送時間晚於第二次婚房停留,收件人號碼己登出。

顧遙要求通訊機構調取號碼實名資訊。林野在筆錄末頁簽字,確認自己願意配合後續詢問,但不接受替別人承擔簽名責任。

盛梔意把裝置租用、路線單和印章編號放進同一份證據目錄,標註每項來源和接觸人。她知道,真正的操作者可能還在目錄之外。

林野離開前,顧遙把一張回國後的行程確認遞給他,提醒他不得私下接觸周氏舊專案人員。林野點頭,將自己的手機交給監管人員檢查。

檢查結果顯示,他的郵箱裡儲存著一封三年前未傳送的郵件,收件人是投資委員會秘書,附件名稱為“第三頁”。

林野說自己從未點開發件箱,不知道郵件為何留在草稿。顧遙把草稿的建立時間與平板複製記錄對照,時間相差不到十分鐘。

盛梔意沒有讓人立刻開啟附件,先把草稿和裝置一起封存。她在日誌裡寫下:草稿不等於傳送,裝置記錄仍需驗證。

舊印章的鑑定結果也在當天返回,印泥配方與婚房書房存放的印泥一致。保管人名單裡,出現一名己經退休的董事會秘書。

監管機關通知該秘書接受詢問。通知發出後,林野郵箱的草稿自動消失,只留下伺服器的刪除日誌。

顧遙要求平臺恢復刪除前的後設資料,確認草稿是否曾被複制。盛梔意把這項申請列入下一輪聽證,不讓裝置保管人私下解釋。

她把林野的裝置歸還期限寫進監管回執,確保平板在鑑定結束前不被任何一方取走。

林野簽收回執,離開前再次確認配合時間。

顧遙把下一次詢問安排在三天後。

林野確認時間後離開監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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