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惟正把第三條寫成:遷籍需通知原籍,不需由私人債主批准。原籍衙役和里正可提出合法異議,但必須寫明依據,不能因私人債務直接阻止戶籍變更。
這條落筆後,馮懷義的臉色第一次真正難看起來。只要私人債主不能決定一個人能否遷戶,舊有的許多控制手段都會失去作用。他仍可以追債,卻無法再用“不給遷籍”逼債戶接受任何新契。
聽證沒有到這裡結束。周惟正又查了荒城是否給新流民優先分地。陸小滿拿出過渡戶規則,明確過渡戶不得申請正式承種地,只能參加公共建設、工坊學徒、照護工和短期田間補工。正式戶籍以後是否申請承種,要與舊居民使用同一套水量、土地和開荒規則。新流民沒有因為身份可憐便插到所有人前面。
舊居民代表馬成這時說道:“我們最擔心的就是這個。他們若一來便分田、分屋,舊人肯定不服。現在過渡戶先幹工、先住過渡屋,我沒意見。以後正式排,也按同一塊板來。”
顧長安看了他一眼。幾日前馬成還攔著趙滿的鍬,如今至少已經開始用規則而不是“新來的”三個字判斷利益。變化不算溫情,卻更可靠。
聽證進行到第三個時辰時,周惟正又抽出一件最容易被忽略的事:願意回原村的人怎麼辦。
暫住名單裡有一戶姓羅,夫妻二人帶著一個老人和兩個孩子。他們不是不想回,只是原村舊井還沒修好。前一日,同行商隊帶來訊息,說村裡已經重新挖出淺水,雖然不夠灌田,至少能供人飲用。羅家因此決定十日後返鄉。馮懷義的賬房聽說後,立即要求荒城把羅家的返鄉日期交給債主,並在出城前扣下欠糧。
羅家男人羅有根承認欠過兩石糧,但他說已經還了一石三鬥。債主賬上只記了八斗。若荒城為了證明自己“不窩藏”,在他出城前直接按債主數字扣糧,便等於把尚未核清的五斗爭議先判給債主;若什麼都不記,又會讓債主認為人一走便無處追。
顧長安讓徐墨給羅家做第一張“返鄉債務同行單”。單上只寫三件已確認的事:原借糧兩石;雙方都承認已還八斗;另外五斗存在還款爭議。剩餘部分不寫成確定欠款,只附上荒城封存的證據編號。羅家帶一份,原村裡正送一份,荒城留一份。債主可以回原村繼續舉證,卻不能在北門把爭議五斗先扣走。
羅有根問道:“回去以後,馮家若又說荒城的紙不算呢?”
周惟正答道:“這張紙不是替你判完債,而是證明爭議已經發生過。原籍若有新的賬證,可以繼續複核;不能假裝你從未提出過還款。”
周惟正又轉向三村裡正:“你們接回返鄉戶時,也要接回這份狀態。不能只接人,不接已經查過的賬。”
這件小事反而讓幾名原村裡正沉默。過去一個流民離村又回來,舊賬通常從債主手裡的冊子重新開始。債戶一路上還過什麼、在哪一處衙門提出過什麼異議,很容易在遷徙中消失。債務轉接憑若真的沿途保留,對債主是約束,對債戶也是約束。誰都不能靠換地方把自己最不方便的一頁撕掉。
下午又有一戶長期申請者提出相反的問題。那戶姓杜,原村有三畝薄田,田還在,卻已經被債主以欠租為由交給別人耕種。杜家說自己願意放棄原村田,不再主張今年收成,只申請正式遷入荒城。馮懷義則認為,只要田冊上還有杜家的名字,他們便必須回村承擔租賦。
周惟正沒有讓荒城代替原村登出田冊。他要求原村在十五日內說明三畝田當前由誰實際耕作、今年租賦由誰承擔、杜家是否仍享有收成。如果債主已經把田交給第三人,又要杜家繼續承擔全部租賦,便屬於同一塊田同時向兩個人收費;若田仍保留給杜家,只是暫時無人耕,則杜家遷出前應說明放棄或轉交。遷戶不是把原來的財產關係憑空抹掉,但原村也不能一邊把地給別人,一邊仍把原戶綁在稅冊上。
徐墨因此給正式遷籍流程又加了一個“舊權益結清欄”。不是要求所有人先把人生收拾得乾乾淨淨才能遷,而是把仍留在原籍的田、屋、牲畜、租稅和未結債務逐項標明。保留的繼續保留,放棄的要有見證,爭議的註明爭議。遷籍解決的是人住在哪裡,不該順手把所有財產關係都偷換成另一個答案。
這一欄貼出後,舊居民中也有人圍過來看。馬成忽然問:“以後荒城的人要搬去別處,也用這一套?”
顧長安答道:“當然。規則若只用來管新來的,早晚會變成另一種門檻。”
這一句讓周圍安靜了片刻。過渡戶冊、債務轉接憑、舊權益結清欄,看起來都是為四百多名新流民臨時做的東西,可一旦規則只針對“外來人”,它遲早會變成舊居民手裡的一堵牆。荒城真正要建立的,是任何人遷入、遷出時都能使用的同一套辦法。
午後,周惟正公佈臨時裁定。荒城建立過渡戶冊不構成債務減免,也不構成窩藏逃債;清楚債務應繼續追償,爭議債務繼續複核,人身償役、未成年隨戶債和未取得土地的抵押條款不得直接執行。正式遷籍需要通知原籍,但私人債主無權單獨阻止。荒城必須建立債務轉接記錄,確保人員遷移時債務狀態可追蹤。
馮懷義沒有被判成惡人,也沒有被趕出荒城。他的合法債權仍然保留。聽證結束後,他甚至拿回一份清楚債務清單,裡面有八戶願意從秋後可支配收成中分期償還。只是他帶來的那套“先扣人、再慢慢算賬”的辦法失效了。
傍晚,第一批債務轉接憑開始謄寫。孫青的憑單仍寫“已還爭議,待核倉賬”,梁武寫“債務確認,秋後第一期償還”,阿梨父親則寫“借糧藥錢待核,人身條款暫停”。每張憑單都不能單獨作為拘人、扣牌或扣工籌依據,這句話被寫在最下方。
周惟正收起聽證副本,對顧長安說道:“這一關算過去了,但你還有更麻煩的事。”
顧長安看向北門外逐漸縮小的臨時安置場:“水?”
周惟正點頭:“四百多人現在只是過渡。若有兩百多人正式留下,荒城現有北井、公共灶、廁所、屋位和垃圾清運,能不能撐住?戶號可以多寫二百個,井水不會因為紙多兩頁便多出兩百人的份。”
這句話當天夜裡就變成了現實。北門過渡屋水點連續兩次見底,運水車比預計晚了半個時辰。不是有人偷水,也不是井突然變少,而是第一批二百三十九名過渡戶搬入新片區後,洗衣、做飯、清潔和工地用水同時增加,原先按“臨時安置只保基本飲水”的水量已經不夠。
陸小滿連夜把新片區用水寫上木板。飲水、做飯、洗滌、工坊、廁所清理、病棚備用,一項項列開。她算到最後,只說了一句:“人能留下,水還沒留下。”
荒城剛證明,戶號不是赦債文書。下一步,它得證明,給一個人戶號之後,真的有地方讓他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