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邊關,我把荒城建成天下第一》第73章 新片區的第一張水約(1)

作者:媽哩媽哩空·7小時前

舊柴場的兩戶人家把木柴堆在第二批過渡屋的地基線上,一根也不肯挪。

那塊空地在舊陶場南牆邊,地勢高,離新建中轉池不遠,也避開了下風口廁所和雜用水溝。陸小滿選它做第二批過渡屋,不是因為地圖上好看,而是因為那一帶最容易接上東水點和排水溝。可對南牆邊的嚴家和邱家來說,這塊地從來不是什麼空地。他們十多年都把柴、草、破車軸和冬季修牆土堆在那裡,沒人發過契,也沒人來收過錢,更沒人說它屬於誰。現在新片區一擴,就要他們挪走,他們自然不服。

嚴家婆子站在柴堆前,叉著腰說道:“劉大柱一條水溝都能記舊工,我們這片柴場用了十幾年,難道一文不值?過渡屋是屋,我們冬天燒火便不是活路?”

趙滿也在場。他現在是過渡戶水會代表之一,聽到這話沒有急著反駁,只看向陸小滿。過去幾日他已經明白,荒城要處理的從來不是“誰可憐誰贏”,而是誰的使用有記錄、誰的需求能核算、誰的讓步能被補償。舊柴場若一聲令下清走,明天舊居民便會相信,新片區的每一間屋都是從他們腳下硬奪來的。

顧長安到場後,先讓人停止打地樁。他問嚴家和邱家:“這些柴是誰家的,多少能燒,多少隻是堆著?”

嚴家婆子愣了一下:“柴就是柴,還分什麼?”

魯成已經蹲下檢視。最外層新柴能燒,裡面有一半已經潮爛,底下還壓著舊陶片、斷車軸和兩根腐木。邱家男人有些尷尬,說道:“這些年陸續堆的,好的在外面,壞的還沒清。”

顧長安說道:“那便先清點。能用的柴,登記搬到新柴棚;腐木、廢軸和陶片分開處理。你們過去佔用這塊地的事實記錄下來,但不能因為堆過十年柴,便永遠阻止公共屋建設。”

嚴家婆子立刻問:“搬到哪裡?若新柴棚離家遠,下雪天誰替我們背柴?”

這個問題不能靠一句“為了大局”壓過去。陸小滿重新看圖,把原本準備做雜物棚的一角改成公共柴棚,距離嚴家和邱家不超過五十步,也靠近過渡屋公共灶。柴棚分兩區,一邊存兩家的私柴,掛戶號;一邊存公共灶和病棚備用柴,掛公共牌。私柴遷移的搬運工由新片區建設賬承擔,腐木清理則由兩戶與公共工組共同完成。兩戶以後不能再把新公共空地當成私人柴場,但現有可用柴也不能被一聲“清場”變成公共財產。

這套處理讓兩家仍不高興,卻開始願意搬。馬成在旁邊低聲嘀咕:“什麼都要記,連爛柴也要記。”

陸小滿聽見了,回道:“不記清楚,明天你就會說荒城搶了嚴家的好柴,嚴家也會說過渡戶把腐木算成新柴。”

馬成不說話了。經驗告訴他,陸小滿在這種賬上通常不會給人留胡攪的縫。

舊柴場處理完,新片區總圖也不得不擴成一張真正的片區約。原先水約只管舊陶場雜用溝,如今過渡屋、公共柴棚、飲水點、雜用水池、廁所、洗衣點、工棚和消防水桶全擠在一起,單獨一條水溝規則已經不夠。顧長安讓陸小滿把所有公共設施畫到一張大木板上,旁邊留出空白,準備寫新片區第一份公約。

周惟正看著那塊大板,說道:“水、屋、柴、廁、火,全寫在一張約上,百姓記得住?”

顧長安答道:“所以不寫成官文。每一項只寫誰能用、什麼時候用、誰維護、出了問題找誰。記不住不要緊,能查得到。”

第一張新片區水約先從水開始。飲水桶只能接圓牌水,公共灶只用圓牌水,病棚有獨立水時段;雜用水用方牌桶,只能洗衣、衝廁、和泥、清工具;消防水桶掛紅牌,不得洗衣、不得澆菜、不得挪去工地。任何人若認為消防桶“反正閒著”,第一次補滿兩倍,第二次暫停雜用水優先,造成火情損失的按損失工時追償。飲水仍不得停。

這條剛寫完,就有人問:“如果孩子衣服全髒了,消防桶就在旁邊,也不能用?”

沈青禾答道:“不能。照護洗滌有夜間時段,病棚急用找水工。消防桶看起來閒,是因為它等的是火,不是等人方便。”

為了讓所有人記得住,陸小滿讓工坊在三種桶上刻不同形狀。圓牌、方牌、紅牌之外,桶身還分別刻水波、方格和火紋。夜裡看不清顏色,也能摸出來。孩子若拿錯桶,大人負責;公共灶若接錯水,當日灶房停用重洗;病棚若發現混桶,立刻換掉整組桶具。規矩不是寫給會背的人,是寫給忙起來會犯錯的人。

第二項寫廁所。廁所分三處,病棚一處、過渡屋兩處。每日清理兩輪,夏熱或腹瀉增多時加一輪。清理工屬於病汙接觸工,工籌高於普通掃地;清理工具不得帶回個人棚屋;汙物溝每日覆土,滿三日換溝,不得為了省地繼續往同一坑裡倒。有人嫌這條噁心,沈青禾只讓他去看昨日差點滿出來的舊坑。那人看完回來,再沒嫌字寫得粗。

第三項是洗衣點。普通洗衣按棚號輪流,照護洗滌單獨時段。洗衣不得在飲水點上游,不得把病棚汙布帶到普通洗衣區。婦人代表提出,夜間照護洗滌需要一盞固定燈,否則她們在溝邊容易摔。魯成核算後,給洗衣點加一盞帶罩油燈,燈油計入醫棚照護賬與雜用水賬共同承擔。因為這盞燈服務的不是哪一家,而是病弱與孩子的清潔。

第四項是柴棚。私柴、公柴、病棚柴和工坊柴分割槽堆放,嚴家、邱家的原柴遷移後掛私牌。公共灶每日領柴,按碗數和灶次記錄;病棚夜間保溫優先;個人不得把公柴拿回屋內單獨燒,違反者補回等量柴工。與此同時,公共柴棚也不白用兩家的原地方便,嚴家和邱家各記舊柴場讓地工三工,抵扣未來屋修或公共柴棚維護。舊用法不是永久佔有,但也不是荒城一畫線便從來不存在。

第五項才是屋。過渡屋不是私房,三十日過渡期內按屋位規則使用。屋內不得私砌火塘,不得堵排水溝,不得把消防桶搬進屋,不得私自轉讓鋪位。若家庭人口、病情或去向變化,三日內更新屋牌。有人離開,屋位回公共房冊;有人正式入戶,另按長期住房規則申請續住或調整。參加建屋的工時記入公共工,不自動變成這間屋的所有權。

這條讓不少過渡戶失望。趙滿問道:“我們自己搬土、夯牆,住進去還不是我們的屋?”

陸小滿答道:“你做的工已經記籌,也能計入以後住房貢獻。可這間屋用的是公共磚、公共水和公共地。若誰砌牆誰佔屋,明日最強的二十個人就能把第二批屋全佔完。長期住房會另有規則,不會讓你白做,也不會讓你先搶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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