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念念活了下來。
只是身體傷得太重,很多事,她都記不清了。
醫生說她需要時間。
那些藥物傷了她的神經,她要重新學說話,重新學走路。
我請了最好的康復師,租了醫院旁邊的一間小房子。
每天,我陪她做康復,從早到晚,一刻不離。
她總是安靜地看著我,眼神怯怯的。
像一隻受了驚的小貓。
有時候,她半夜驚醒,渾身發抖,我就在她床邊守著,一遍一遍告訴她。
“媽媽在,媽媽在。”
我把她那個舊玩偶,洗乾淨,放進她懷裡。
那是一隻磨破了耳朵的布兔子。
念念三歲時,非要抱著它睡覺。
這些年,它一直被她藏在櫃子裡。
我把它找出來,縫好破掉的耳朵,曬得香香的。
我又翻出一張照片。
是我和念念的合照。
那是我三十歲生日那天,念念踮著腳,親我的臉。
離婚那會兒,陸承遠把它撕了。
我一張一張,撿回來,用膠帶重新粘好。
我把粘好的照片,放在唸唸的床頭。
念念看著那張照片,忽然伸出瘦瘦的手,摸了摸我的臉。
“媽......媽。”
她的聲音,又輕又啞。
像一片羽毛,落在我心上。
我的眼淚,一下子砸了下來。
我一把抱住她,抱得緊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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