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李世民愛死我了》第200章 群臣群策(2)

作者:現代老司機·9天前

商事越盛,北疆越強,中原越安。”

李世民撫掌:“善!

這便是朕想要的大唐商事。

富民以固國,而非困民以守國。”

隨後長孫無忌掌律法戶籍,補齊部落治理漏洞:“陛下,臣補漠北拆分制衡細則。

李縣子只定了‘拆分數部、互不統屬’的大方向,臣細化規制:

第一,滅頡利之後,將東突厥漠北故地強制劃為五部,人工平衡草場、人畜、水源,強弱均等,從根源杜絕一部獨大。

第二,廢除大汗制度,永不準漠北再立統一共主。所有部落酋長,直接聽命大唐,互不隸屬。

第三,推行皇帝仲裁製。

部落私鬥、草場之爭、人畜之怨,敢私自發兵者,大唐共伐之、覆滅之。

事事仰仗天朝裁決,日久必成慣性。

第四,質子入侍永不廢。

每部嫡系子弟輪流入長安宿衛,習漢禮、讀漢書、受漢官教化。代代質子,便是代代歸心。”

如果李照在此,一定會對這些人佩服的五體投體,要說狠,還是這些文臣狠。

至此,文臣民政、商事、法度盡數補全。

最後由李靖、李世績敲定最關鍵的軍制落地。

李靖沉聲道:“陛下,臣論北疆募兵制、胡兵混編之利弊細則。

李縣子大方向極對:府兵不可久戍遠疆,北疆必須職業募兵。

但三萬邊軍、大量突厥歸化兵,需定死軍規,杜絕後患:一、胡人精兵盡數打散混編,無成建制胡部。

十人小隊必有漢兵骨幹,百人隊伍必是漢將主官,胡人只做兵、不做主官,最多為副,只殺敵、不做主。

二、三地分駐、割裂鄉情。

歸化兵絕不扎堆北疆,三分之一入關中宿衛,三分之一駐河西,三分之一留漠南,永不聚族。

三、兩年輪換,永不定鎮。

無論漢胡邊軍,到期必換,無人可以久據邊地、私樹恩威。

四、功勳同化,以功換根。

胡人士卒,戰功最優者,可優先全家入大唐正籍,子弟可入軍學。

以大唐前程籠絡悍勇之士,遠勝壓制。”

李世績補最後一句:“陛下,此策最妙之處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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