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後,奧古斯沒有回房間。他坐在餐廳的角落裡,面前的紅酒已經喝完了,杯子空了,但他沒有離開。他的呼吸很慢,比平時慢。不是因為困,是因為深海列車的規則殘留還在他體內,像一根刺,紮在肺裡,拔不出來。
萊恩注意到了。那道光在體內跳了一下,不是警覺,是擔心。他走過去,在奧古斯對面坐下。
“神父。”
奧古斯抬起頭,渾濁的眼睛裡有血絲,但不是哭過,是沒睡好。“你的光在叫我?”
“它在擔心你。”
“擔心我死?”
“擔心你睡不著。”
奧古斯嘴角動了一下。“我睡得著。但每次睡著,都會夢到水。不是海水,是血水。我殺的那個人流的血。十七刀,每一刀都在夢裡重新捅一遍。他的血噴出來,濺在我臉上。不是冷的,是熱的。和活人一樣。”
“那不是他。是你的愧疚。”
“我知道。但知道和接受是兩回事。”
那道光在萊恩體內跳著,從穩定變成紊亂。它在思考,或者在做某種萊恩無法理解的運算。
“神父。”
“嗯。”
“你年輕的時候,為什麼殺人?不是自衛,不是任務。是為什麼?”
奧古斯沉默了很久。久到餐廳的燈滅了一盞,只剩應急燈還亮著,昏黃的,微弱的。
“因為他殺了我的學生。”他的聲音沙啞,“不是清道夫,是神學院的學生。一個孩子,十九歲,金髮,藍眼,笑起來有兩個酒窩。他每個週末來教堂幫我整理聖經,擦地板,擺蠟燭。那天晚上,他一個人留在教堂裡。那個男人進來了,強姦了他,然後殺了他。”
“你怎麼找到他的?”
“他自己來自首了。不是後悔,是炫耀。他說,‘神父,你的上帝沒有保護那個孩子。你的上帝不存在。’”奧古斯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著,“我問他,‘你後悔嗎?’他說,‘不後悔。那個孩子死的時候在喊媽媽,不是上帝。’”
“然後你殺了他。”
“然後我殺了他。不是用槍,是用教堂裡的蠟燭臺。銅的,很重。砸了一下,他沒死。又砸了一下,還沒死。砸了十七下,他才不動了。”
那道光在萊恩體內猛地跳了一下——不是恐懼,是震驚。奧古斯從來沒有說過細節。他只知道他殺了一個人,不知道那個人殺了他的學生。
“你後悔嗎?”
“不後悔。但我後悔用這種方式。我應該報警,應該讓他接受審判,應該在監獄裡慢慢腐爛。我殺了他,他就沒有機會懺悔了。他死的時候,嘴在動。不是求饒,是在說,‘你看,上帝還是沒有來。’”
奧古斯的呼吸更慢了。不是因為困,是因為那些記憶在壓著他,壓得他喘不過氣。萊恩伸出手,那道光從掌心湧了出來,照在奧古斯胸口。白光滲進他的皮膚,呼吸慢慢恢復了正常。
“你在用光救我。”
“不是救。是讓你喘口氣。”
“你的紋路會擴散。”
“擴散就擴散。你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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