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張了張嘴,卻不知道接什麼。
包拯擺了擺手,像是不讓她再說下去。他閉了閉眼,再睜開時,那點水光已經散了,只餘一層極深的倦。
他道:“本府回京之後,你若有事,可去開封府尋我。”
明曉心裡清楚,包拯這是在同她告別。
他就要回京了……
可她手裡還攥著陳江的假牙,心裡還壓著陳江沒說完的話。建溪舊案,明晨的下落,原主的身份,文家那層扯不清的舊怨,還有陳江死前那雙眼……這些,彷彿都是昨天。
她原本是想當鴕鳥的。
來了北宋,沒背景,沒根基,她就只想著先站住腳,先活下去,別惹事,別出頭。
可原主死了,明晨不見了,陳江死了……
陳江就死在她面前。
她知道若再苟著,下場只會跟陳江一樣。
死得不明不白,被人說一句“畏罪自盡”,連個收屍的人都沒有。
包拯的這句話——“你若有事,可去開封府尋我。”
這話聽著像是客套。可明曉在體制裡待過,她知道,領導臨走時對你說“有事可以來找我”,有幾句是真的,有幾句是假的,得看你值不值得他花那個力氣。
包拯值不值得信?她想了想,覺得信得過。這人雖然也有退讓的時候,也有權衡的時候,可他從頭到尾,沒有把她當成一顆棄子,一個廢物。
而且,他一直在教她。
他把最難聽的話讓她說,讓她當眾把軟梯遞出去,看似是把她架在火上烤,可實際上,那是在替她鋪路。讓她在潘夙、呂昌齡、文恭祖面前露臉,讓他們知道,江寧府有個“陳明之”,能辦事,能說話,關鍵時候能頂用。這種人,你若以後有事,他們便會掂量掂量——要不要動她。
這叫什麼?這叫保護。
明曉越想越明白。她在現代體制裡學的那些,職場上的人情世故、處事的進退分寸、怎麼跟對人、怎麼在關鍵時候表忠心,這些全都在她腦子裡轉。
她若不找個靠得住的人靠上去,就只有被碾成渣的份。
包拯要回京了,他手裡有開封府,有皇帝的信重,有這樣的大腿擺在眼前,她若不抱,那她就是傻。
於是,她“撲通——”一聲跪了下來。
“府尹。”
她的聲音不高,卻極穩。
“屬下斗膽,有一事相求。”
包拯抬眼看她,沒讓她起來,也沒問她求什麼。
只是等著。
明曉道:“江寧的案子結了,可陳江留下的東西,屬下還沒查完。屬下兄長下落不明,建溪舊案沒有定論。屬下在江寧,無依無靠,府尹若走了,屬下寸步難行。屬下想跟著府尹,去開封。哪怕做個抄書的小吏,哪怕只在府衙裡跑腿打雜,屬下也甘願。只求府尹……別把屬下一個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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