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軍嫂:首長回來晚了》第10章 真寫離婚(2)

作者:甩你兩桿桿·16小時前

沈知夏沒有回應。昨夜她當然想過住處。留下意味著小滿還會被強抱,證件和物品也隨時可能消失。她不能把安全寄託在一張說明上。

“五十元在哪裡?”曹幹事問。

“花了。”周桂芬說。

“昨天還在不在?”

“不在。”

“花給誰,買什麼?”

“買糧,買油,一家人什麼不花錢?”

陸建民嘴角動了一下。沈知夏看見,卻沒有當場追問。錢和木箱的事需要見證清點,不能靠神色定案。

曹幹事要求周桂芬三日內提交五十元去向和戶口證件,又讓郵電所繼續調取舊檔。最後,他取出一張有公社抬頭的公函紙。

“聯絡軍人單位不能只寄你們一家之言。我們會把已確認的材料摘要附上,請對方轉交本人、協助聯絡。你們誰還有補充?”

周桂芬搶著說:“要寫我兒媳發燒後性情變了,還教孩子不認奶奶!”

“你可以單獨陳述,署你的名字。”

“我不會寫。”

“口述,工作人員代寫,念給你聽後按印。”

所有話都得落到自己名下,周桂芬反而不敢再隨意編排,只說沈知夏不孝、性子擰。

輪到陸秀玲,她小聲道:“我不知道信的事,也沒拿過嫂子的名字簽收。”

曹幹事問:“那你是否見過四封掛號信?”

“記不清了。”

“記不清就寫記不清。”

陸秀玲按印時,手指微微發抖。

材料封好前,沈知夏把自己的離婚申請副本放進去。她沒有寫控訴長文,只寫婚姻現狀、具體事實和自己的請求。最後一行是:請將本申請親自交陸沉川閱讀,不得僅由其親屬轉述。

公函會先到縣裡,再轉相關單位,不可能當天送達。曹幹事估計,快則數日,慢則更久。

走出調解室時,日頭已經偏西。小滿蹲在婦聯辦公室門邊,用三枚石子排成一條線。看見母親,她沒有立刻哭,只問:“你去哪裡了?”

“就在隔壁,寫了一封信。”

“給照片裡的爸爸?”

“對。”

“他會回來帶我走嗎?”

沈知夏牽起她:“他回來,也不能不問你就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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