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筆會擦掉。”
“事情沒定可以改,改的時候也告訴你。紅圈才是一定。”
小滿把日曆拿近,看了許久,沒有撕掉。
沈知夏看著父女說話,仍把注意力放回賬上:“你先補錢,不代表他們不用還。以後不要在娘面前說‘我替你們還’,只能說你在履行自己的責任。”
“我記住了。”
“也別把追債變成替我出氣。每個人只按實際受益,不能多算。”
陸沉川看她:“你怕我為了證明站在你這邊,反過來壓他們?”
“你習慣先處理人,再處理問題。家裡不是訓練場。”
他沒有否認:“我會按記錄來。”
午後,送衣婦人再次回來。這回帶著葉秋蘭親筆寫的一張便條:改衣考核有五角加工費,廠裡提供同色零布;若因原損無法恢復,先說明,不由試工者賠;衣服改好歸原主。縣裡考核車費自理。
條件不算優厚,至少清楚。
沈知夏簽下收衣時間,檢查並記錄原有破損。她沒有等到後天才想辦法,而是先用紙折出袖籠輪廓,判斷能從哪裡放量。原側縫補布顏色不合,可以移到內貼;外側則從衣襬暗處取一小塊同色布,重新補回衣襬時用廠方零布替代。
動針前,她把方案畫在廢紙上。
小滿趴在桌邊:“這像一個月亮。”
“是袖籠。手臂要從這裡進去。”
“它太小,所以疼?”
“對。衣服不是把人塞進去就行,要讓人能抬手、彎腰。”
前世葉秋蘭教她的第一句話,也是這句:衣服穿在人身上,不穿在嘴上。如今老師傅尚未正式收她,她卻已經重新站到這條路的起點。
送衣婦人下午回來時,看見桌上的紙樣,態度比上午緩和。她說葉秋蘭原本擔心沈知夏只會把衣服縫得漂亮,不敢指出原版問題;如今見她連孩子都沒見便堅持試穿,才真正同意五角加工費。
“葉師傅還說,後天若你只顧顯手藝、不問孩子疼不疼,這件衣就算縫得看不出補丁,也不合格。”
沈知夏把這句話也記在便條背面。真正的考核物件不只是針腳,還有她是否記得衣服最終屬於誰。
傍晚,馬長順從縣裡帶回初步訊息。1981年那筆四十元底檔確認無誤,匯款領取簽章為周桂芬;同月陸建民的木匠師傅確實收到十五元學藝費,日期只差三天。
第二本賬上的“疑似”可以改成“已確認”。
陸建民得知後,仍說自己暫時沒錢。沈知夏同意分期,卻要求第一筆不能由陸沉川代付,哪怕只還一元,也必須從本人勞動所得出。
“為什麼非得是一元?”陸沉川問。
“不是一元。”她說,“是讓他知道,小滿當年的藥錢,不是大哥隨手補上就沒事。”
她鎖好木盒,拿起那件改壞的童衣。
明天,她要先救回一隻被越改越緊的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