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枚一分錢硬幣,最後在賬本夾層裡找到。
前一天下雨,劉春梅把桌邊零錢連同一張未乾的衣物紙籤夾進賬本,防止被風吹走。紙籤幹後黏住兩頁,馮巧雲翻賬時沒有發現。布袋從始至終是空的,繩結不同,是顧蘭香早晨以為錢在裡面,重新系緊所致。
沒有人偷錢。
顧蘭香先承擔自己未核實便說“錢少了”的責任,向馮巧雲說明不是她動過賬本。劉春梅也承認臨時夾錢後忘了交接。錢沒丟,誰也不用賠。顧蘭香和劉春梅只把自己漏掉的那一步補回去。
沈知夏把發現位置、在場人和原因記在缺款欄,不寫“誤會解除”便算完。真正的問題有三處:錢尚未入袋卻提前記為入袋;臨時保管沒有口頭交接;顧蘭香一人持抽屜鑰匙,現金與賬雖然分開,取放過程仍無人見證。
馮巧雲臉色沒有因此緩和:“為了兩分錢,全組一早沒踩幾腳機子。記賬時間誰給錢?”
這個問題合理。新制度若把所有書寫、清點和核對都當成某個熱心人的免費勞動,久了仍會靠情分撐著,最終無人願做。
沈知夏計算昨日記賬與周清所需時辰。每件紙籤由經手人隨做隨寫,不另計;彙總、分錢和公共袋清點預計每週半個時辰。可以從公共成本中列固定記賬補貼,每週一角,由輪值者取得;若本週總收入不足五元,則減半,避免賬費吃掉太多加工款。
她拿過去三週收入試算:最高一週九元二角,最低一週二元四角。全組因此改成總收入滿五元提一角,不滿五元提五分,超過十元封頂兩角。補貼寫在分錢之前,讓每個人都看見它從哪裡出。
“為什麼不能一直讓你記?”劉春梅問。
“我試用期結束可能退出。只會我一個人記,這套辦法就會跟我一起走。”
顧蘭香安排六人輪流,每人一週。識字困難的可與另一人結對,補貼按實際分;沈知夏第一週負責示範,馮巧雲第二週,因為她已在保管賬本。馮巧雲要求自己可以修改繁瑣專案,不接受照抄。
“可以提改,先保留衣主、工序、金額和籤認四項。”沈知夏道,“刪哪一項,寫明刪後怎麼查錯。”
互助袋改用一次性紙封。每次收工由現金保管人、記賬人共同點數,封口寫金額,兩人跨封口簽字;第二天開啟也由兩人見證。金額小也不鎖進多一道複雜櫃子,重點是交接不斷。
紙封並非每天換新紙浪費材料。舊賬紙裁成信封大小,只要背面無金額和姓名便可使用;開啟後沿封口剪下,和當日賬頁訂在一起。若金額為零,也寫“零”,防止空袋被人誤作尚未清點。第一週由沈知夏示範,下一週馮巧雲可按自己的簡化法重畫。
顧蘭香把兩分錢正式放入袋中,馮巧雲第一次在封口簽名。她寫得很重,幾乎劃破紙,卻沒有拒絕。
上午的活按新規則繼續。一個急改褲腰沒有等到衣主,顧蘭香原想憑熟人關係先做,沈知夏只讓她電話確認具體尺寸和交期,由值班員作見證。馮巧雲嫌麻煩,等褲子送回時,衣主卻說只要放半寸,不是顧蘭香記憶中的一寸。一次電話省掉了一次返工。
電話費兩邊各出一半——一句沒說清,誰都有份。若全算給衣主,她下次可能寧願不改;若全算組裡,經手人也容易隨口接活。確認結果寫在紙簽上,值班員只證明通話內容,不承擔尺寸責任。
“碰巧。”馮巧雲仍說。
“那就再看六天。”沈知夏不急著贏。
她的七天試工當日結束。六人意見並不一致:顧蘭香和劉春梅贊成留用;兩人認為手藝合格但記賬太慢;馮巧雲反對;另一人棄權。按事前標準,件數、返工和收入記錄也進入評價。沈知夏七日完成或參與十二件,出現一處針距返修,當日修正;領款與成本均可核。
最終結果是繼續試用一個月,而非直接成為負責人。記賬輪值、機器使用和外單分開條件寫入新約。沈知夏簽字時,沒有要求把馮巧雲的反對刪掉。
馮巧雲也得到一份副本。她要求第二週結束時比較簡化賬頁的實際耗時,若四項仍拖慢急件便再議。顧蘭香同意用工時和錯賬判斷,不把“嫌麻煩”或“新辦法先進”直接當結論。
下午她去柳樹灣學校終檢二十四件童衣。許秀芹與陳嫂完成各自工序,二十四件全部齊,返工三處:陳嫂側縫錯位一處,許秀芹釦眼毛邊一處,沈知夏終檢漏掉線頭一處。三人分別承擔返工時間,不互相代背。
廠方驗收首輪透過二十二件,兩件需調整大號袖口。十日期限尚餘一日,沈知夏沒有請求照顧,帶回當晚重做。
一件放長折位置偏低,捲起後過厚;另一件裡層線頭未淨,可能磨腕。前者是沈知夏紙樣定位錯誤,後者由許秀芹收尾遺漏。兩人各自返工,陳嫂不因在同一訂單便被平均扣錢。
小滿的新藍外套也終於完成。深淺藍肩片左右對稱,舊口袋拆下縫到衣身,袖口留兩道放長折,內側有她自己縫的名字。私人布、私人機時和用線均記入生活賬,不混二十四件廠料。
第二天早上,小滿第一次穿新衣去托兒點。她反覆確認母親午前來接,才允許托兒員幫她掛到衣鉤。
。作確明項一握掌能也點兒托在滿小讓是而,來起供套外把是不法辦小個這。問先要也新看想子孩他其,鉤換子孩替手隨再不雲素唐。上掛以可服示表才面正到翻己自滿小;亮月畫面背,字名寫面正。牌木小的翻可塊一了加又旁鉤
。組紉來人派便點兒托,辰時個一到不
。伴同了倒推滿小
。長放能不能子袖看看要說,套外新的穿去手方對是因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