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稱呼門”事件的罪己詔暨致全體讀者書
各位親愛的讀者兄弟、大爺、大小姐,本章內容就正式回覆一下,也思考了很久,確實要面對錯誤,作者很社恐,只能看你們給的評論,大概也回覆了兩個吧。還有一些小問題,是作者不能左右的,涉及到內部團結,不能過分描述,所以今天針對稱呼在此正式回覆哈。
朕……不對,是我,錯了。
首先,請允許我以一個標準的姿勢,給大家道個歉(鞠躬)。
起因是這樣的:在小說前期,我腦子裡可能進了點水,把“父王”、“父皇”這倆正兒八經的皇家稱呼,給寫成了“阿瑪”。
當時我是怎麼想的呢?我覺得,那個朝代都統治三百年了,語言習慣難免會受影響,混著用一點應該無傷大雅吧?結果沒想到,這就像是在故宮裡喝了杯豆汁兒,味兒全不對了。
這幾天看到大家的反饋,我去查了資料,又仔細琢磨了一下語境。得,我承認,是我學識淺薄,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
在此,我宣佈三條決定:
1. 深刻反省: 這確實是硬傷,歷史語境不能亂套,皇家規矩不能串味兒。作為愛國主義者,我深知中華文明的正統與嚴謹,這種低階錯誤不該犯,給大家添堵了。
2. 火速整改: 後續章節已經全部更正為正確的“父王/父皇”。前面釋出的章節,我正拿著“橡皮擦”和“手術刀”,一個個往回改,可能需要一點時間,請大家給手殘黨一條活路。
3. 呼籲理性: 我知道大家都有一顆紅亮的愛國心,我也一樣。咱們理性閱讀,討論劇情可以,罵我蠢我也認了,但彆氣壞了身子。
最後,罪己是為了更好的重生。 經過這次社死。後面的劇情,我會把這股認錯的勁頭用在構思上,保證更精彩、更嚴謹。請繼續嚴格監督。
對不住大家,求輕拍。作者請各位聖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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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詔》
……臣頓首。
臣以拙筆著文,誤用宮闈之制,致有“阿瑪”之謬,錯稱“父皇”。讀者諸君憤然指摘,臣惶恐無地。
初,臣以為前朝享祚三百載,言語或有沿襲,遂以俗呼混於廟堂。自以為“阿瑪”雖俚,猶能通情。及至讀者駁詰,臣翻檢典章,方知大謬不然。父王、父皇,乃家天下之正統;阿瑪、額娘,乃邊域入主之舊俗。朝代更迭,禮制森嚴,焉能張冠李戴至此?
臣本布衣,好古敏求,常懷赤子愛國之心。然讀書未精,下筆孟浪,以致褻瀆典制,傷及諸君閱讀之興,罪責難逃。
今臣立誓:
一者,後續文稿,盡數削改,務歸正途;
二者,前塵舊章,逐字勘校,雖耗時力,必正視聽;
三者,伏望諸君理性觀文,若有憤懣,但罵臣愚,勿傷和氣。
自此以往,臣當閉門思過,細考典章。劇情之波瀾,人物之宿命,臣必嘔心瀝血,以報君恩。
伏惟聖鑑。謹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