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我家時,他不需要知道。
執行過程沒有想象中快。許承浩的車已賣,賬戶裡能直接劃扣的餘額有限。
邵律師提醒我繼續提供合法取得的財產線索。
我想起第一次對賬時,曹銳提到過的另外幾家民宿。
許家做的訂單裡,有一部分是月結,爭議發生時還沒有收齊。
我整理當時經對方確認的單據,把可能存在的應收款線索交給法院。
金額、對應客戶、交付日期,都只列有記錄的部分。
我沒有替法院去催客戶,更沒有讓客戶私下把錢轉給我。
核實和後續措施由執行程式處理。
兩家民宿確認欠款,依通知配合。部分有爭議的款項,則繼續核對,沒有算作已經追回。
許建平這才慌了,找曹銳罵人。
曹銳給我發來一條語音。
“他說我坑他。我欠貨款照實確認,怎麼就成坑他了?”
我請他儲存記錄,不必捲進爭吵。
一週後,執行款陸續到賬。
不足的部分,許家湊了出來。
許承浩在支付最後一筆前給我打電話,聲音壓得很低。
“六角錢也不能免?”
“按數。”
電話裡傳來舅媽摔東西的聲音。
許承浩沒有再勸,結束通話電話。
下午四點十七分,最後一筆款到賬。
我核對合計,九萬八千一百六十四塊六,分毫不差。
那張最初的一萬多水電賬單,我終於在資料夾裡標上“已結”。
合上電腦時,我爸發來驗收照片。
新裝好的門檻旁邊,放著一把摺疊椅。
他說房子晾得差不多了,週末可以回來看看。
可我還沒來得及訂票,許承浩又發來了訊息。
。哥聲一了喊先,錢提有沒他回這
”。你給還手親想,西東個有。你找去我末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