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廷燁這個人,平時不太會表達感情。他不會說“我愛你”,不會說“我想你”,不會說“你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人”。他只會做——做一頓飯,倒一杯水,披一件衣裳,然後說一句“不客氣”。
明蘭習慣了。她從不指望顧廷燁說什麼甜言蜜語。他不是那種人。
但那天晚上,顧廷燁做了一件讓明蘭這輩子都忘不了的事。
那天是明蘭的生日。她自己都忘了。早上起來澆花、對賬、寫信,忙了一天,什麼都沒想起來。傍晚的時候,翠兒說要給她梳個頭,換件衣裳。她沒多想,由著翠兒折騰。換了件鵝黃色的褙子,頭上簪了顧廷燁送的那對白玉簪,臉上擦了薄薄的脂粉。
“今天是什麼日子?”明蘭看著銅鏡裡的自己,問了一句。
翠兒笑了:“王妃去了就知道了。”
明蘭被翠兒領著出了府門。門口停著一輛馬車,不是平時坐的那輛,是一輛新的,車簾是紅色的,上面繡著金色的雲紋。明蘭看了一眼,心裡有些疑惑,但沒有問,上了馬車。
馬車走了大約一刻鐘,停下來。
翠兒掀開車簾:“王妃,到了。”
明蘭下了車,愣住了。
她站在一條長街的街口。整條街被燈籠照亮了——不是普通的燈籠,是那種紅色的、圓圓的、上面畫著花樣子的燈籠。從街口到街尾,掛了幾百盞,把整條街照得像白天一樣亮。
街上沒有人。只有燈籠,只有光,只有秋天的風,輕輕吹過,燈籠輕輕搖晃,影子在地上跳來跳去。
明蘭站在街口,看了很久。
“這是……”
“侯爺安排的。”翠兒在旁邊小聲說,“侯爺說,王妃喜歡看燈,所以包了整條街。今晚這條街,只屬於王妃一個人。”
明蘭的眼眶紅了。
她喜歡看燈。這件事她只跟顧廷燁提過一次。那是去年秋天,他們路過一條街,街上有賣燈籠的,她多看了兩眼。顧廷燁問她“喜歡?”她說“喜歡。”就這麼簡單。她以為他忘了。他沒忘。他記了一整年。
明蘭沿著長街慢慢走。兩邊的店鋪都關著門,但門口的燈籠都亮著。紅的、黃的、粉的、紫的,各種顏色,各種形狀,圓的、方的、八角形的、荷花形的。她走過一盞又一盞,每一盞都看得很仔細。不是因為她沒見過燈,是因為這些燈是顧廷燁為她掛的。
走到街尾,她看到了顧廷燁。
他站在那裡,穿著一件石青色的袍子,頭髮束得一絲不苟,手裡拿著一盞燈籠。那盞燈籠跟其他的不一樣,是白色的,上面畫著一枝梅花。梅花畫得很拙劣,枝幹歪歪扭扭的,花朵大大小小的,一看就不是畫師的手筆。
“這是……”明蘭走過去,看著那盞燈籠。
“我畫的。”顧廷燁說,“畫得不好。你將就看。”
明蘭接過燈籠,看著上面那枝梅花。畫得確實不好。梅花不像梅花,倒像幾個紅點隨便點上去的。但她的眼淚掉了下來。
“你什麼時候畫的?”
“前幾天。晚上畫的,你沒看到。”
明蘭把燈籠抱在懷裡,眼淚止不住地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