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那張婚書在門邊放了一夜,第二天又出現在趙若初的枕頭下。
和它一起送來的,還有一件紅色燈芯絨上衣。
許秀蘭替她展開,語氣格外親熱。
“媽把壓箱底的布票都拿出來了,就想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趙若初認得這件衣服。
上輩子回家時,母親帶她去百貨商店,見誰都說這是找回來的親閨女。
旁邊有人誇她長得好,許秀蘭就紅著眼圈摸她的頭。
“像我年輕的時候。”
她那天抱著衣服,在商店門口站了很久。
十五年裡,溫姨帶著她找過派出所,登過尋人訊息,也借錢坐過長途車。
可她只記得自己小名叫囡囡,爸爸常年在外,媽媽住在有好多樓房的大院裡。
她七歲那年,被一個女人領走,又在幾經轉手後丟在了縣城車站。
那時趙琳已經被接進家裡一年,小她一歲,哭起來母親就心疼,連周暮辭也總先哄著。
是溫姨把她撿回了家。
趙若初曾經想,親生父母找到她時,大概也會像溫姨一樣,把捨不得吃的雞蛋藏在她碗底。
所以許秀蘭在商店裡掉一滴淚,她便願意相信自己終於被盼回來了。
“穿上試試。”
母親抖了抖紅上衣,催促聲打斷了她的回想。
趙若初沒有接,只問那疊布票在哪裡。
許秀蘭笑容淡了些。
“琳琳那件外套袖口都磨破了,媽先給她裁了幾尺。”
“剩下的呢?”
“剩下的給你置辦嫁妝,女孩子哪有整天惦記票的?”
趙若初看向她手裡的衣服,袖子短了一截,腰身也窄。
這是照著趙琳的尺寸做的。
母親也發現了,拿衣服往她肩上比了比,馬上替自己找到理由。
“你瘦一點就合身了。”
”。吧穿琳琳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