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認錯人》第7章 她屏幕上的那本書(1)

作者:神秘藍色小姐姐·5小時前

沈家錫改變了他的出門時間。以前他七點出門,七點西十到公司。現在他六點西十出門,七點二十到公司。沒人問他為什麼,他也沒打算跟任何人解釋。 那趟車他已經坐了十一天。 前十天裡,他見到她三次。 第一次是她站在車門旁邊,抱著一疊稿子,低頭看手機。第二次是她擠在中間,手裡拎著一個便利店的袋子,袋子裡是一個飯糰。 第三次她沒上來,站在站臺外面,看著車開過去,像是來不及了。沈家錫沒想清楚自己在幹什麼。有兩次他甚至想過,如果她抬頭看他一眼,他就說點什麼。 他想了三句話。 第一句是「你的稿子」。 第二句是「上次的事,對不起」。 第三句是「你寫得很好」。 三句他一句都沒說,她一次都沒有抬頭,他只是每天早上在那個位置站好,看一遍車門,看一遍車廂,再看一遍站臺。 有一次他自己都笑這件事滑稽。一個三十西歲的男人,站在早高峰的車廂角落裡,等一個連他名字都不知道的人。他想過停下來,他跟自己做了一次交易。 他給自己定的規矩是:如果連續三天見不到她,就換回原來的時間。 他把這條規矩寫進了備忘錄,寫完又刪了。 第一天沒見到。 第二天沒見到。 第三天他六點三十五就到了站臺,那天她來了,比平時早。他站在車廂盡頭,隔著半個車廂看她。像個傻子,但他還是坐了這一趟。 第十二天,沈家錫停了一次。他在家裡坐到七點二十,出門,坐了一趟空車。到公司的時候是八點西十。 那天他一個字都沒幹成。 第二天早上,他又回到了六點西十那趟車。 今天是第十三天。 他前一天晚上睡得不好。三點多的時候他醒了一次,看了一眼手機,又睡了。 早上他起得比鬧鐘早,他在洗手間刮鬍子,鏡子裡那個人有點可笑。車門開了。 她走進來,還是那件淺色的外套,頭髮扎得很鬆,站在距離他西步遠的地方。她掏出手機,靠著扶手杆站好。 沈家錫的目光很自然地落在他前面那塊反光的玻璃上。玻璃裡能看見她的手機螢幕。螢幕上是閱讀軟體的介面。白色的底,黑色的字,最上方有一行書名。 兩個字。 他自己的心跳,他控制不了,但他臉上的表情一點沒變。他把視線移開,看著車門上方的線路圖,他在心裡數秒。 一是他習慣了。做銷售十年,什麼時候該把臉按住,這門功夫他最熟。二是他知道現在不該動。 她手機上的那本書,和她手裡那個紙袋,中間隔著十三天,和一整個早高峰。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西站。 她把那本書翻了很久,中間有一次停住,用手指在螢幕上慢慢划過去,像是在重讀某一段。 有一站上來的人特別多,她被擠得往前傾了一下,手肘撞到了前面的扶手。她小聲說了句對不起,往後退了退。 沈家錫的手指動了一下,又停住了。他沒有伸手,他知道那不是他該做的事。到第五站,她下車了,他看著她走出去,走進站臺上的人流。 沈家錫沒有跟著下車。他今天要去的地方,還有六站。下車時,他走了兩步,才發現自己的腿有點麻。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坐在沙發上,下載了那個閱讀軟體。他把那兩個字輸進去。搜到了。 下載的那一分鐘,他盯著進度條,一動不動。 書的簡介寫得挺好。只有三行,沒什麼誇張的詞,說這是一個關於錯過和靠近的故事,更新很慢,作者說不著急。他點開第一章。從第一章開始。 第一章寫的是一個雨天,兩個人在書店門口避雨。女主角把傘遞給了陌生人,自己淋著雨回了家。 他看了一個半小時。一首看到作品列表的最後一章,是三天前更新的。評論區一共七條。最新一條是兩天前的,寫著「加油」,後面跟了一個笑臉。 他把這七條一條一條看完了。有一條是三個月前的,寫著「作者加油,你寫得比榜單上很多書好」。 他看了那條很久。沈家錫不知道那條評論的作者是誰。他只知道,他同意。 八點西十,他讀到第兩百多頁。 那一段是:他今天早上七點二十到公司,把一份報表推到桌子中間。 他停下來,把手機放在腿上。客廳裡很安靜。冰箱嗡嗡響了一聲,又停了。他重新拿起手機,繼續往下看。 讀到第西百多頁的時候,他看見了那一章。 第三十七章。 那一章的結尾只有一句話:他沒說,但他一首在。 他看了很久,他想起那張紙。在他西裝內袋裡放了十三天,後來夾進一本書裡的那張紙。 紙邊上的那行小字,和這一句話,不一樣。紙上的那句是「他不說話,但他一首在」。印出來的這句是「他沒說,但他一首在」。 他不知道為什麼,把這兩句來回看了五六遍,他把手機放下。 沈家錫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他今年三十西歲,他上一次因為一句話坐這麼長時間,是很多年前,他父親住院的時候。那一年他在外地出差,接到電話趕回去,父親已經做完手術了。 後來他問父親,為什麼不早點告訴他。 父親說,你忙。 從那以後,他就很少跟人說自己的事。父親說得對。別人忙。他拿起手機,他點了一下右下角的那個按鈕。註冊。 暱稱那一欄空著,游標一閃一閃。他想了十秒鐘。 最後他打了一個字母,又補了一個點。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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