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津的一座水城換下了臨時水運章程的木牌。
新牌上寫著“次王護糧”。
守軍站在城門兩側,祝之月沒有帶人爭奪。
她讓願意按舊章程運貨的船隊轉向兩處小渡口。
船工問:“旗換了,水路還算原來的水路嗎?”
“水路不是一面旗。”祝之月說,“旗換了,船仍然可以走。”
她沿著渡口債賬查下去,發現次王的人沒有先買糧,而是在收購各城的渡口債務。
一座城欠船行,船行欠王府錢莊,錢莊再拿債券換取閘門優先權。
“他們買的是債。”祝之月道。
“債能買水?”陸船長問。
“債能讓拿鑰匙的人聽話。”
三日後,一座拒絕換旗的小城被扣下全部船契。
祝之月沒有立即公開每一名船工的欠債姓名。她只公開債權人、渡口、抵押期限和收稅比例。
船工們卻從附頁上認出了自己的編號。
“為什麼不把名字全寫出來?”有人問。
“因為債主會先找你們。”
“不寫,誰知道我們被賣了?”
祝之月把賬冊放在桌上:“你們自己選。公開姓名,能讓所有人知道;不公開,至少不會先把你們推到刀口。”
沒有人能給出滿意答案。
夜裡,第三王勢力送來一封信:願意替小城解債,只要祝之月承認三王對公共水路的收債權。
她將信撕成兩半,沒有回覆。
“你會失去小城。”陸船長說。
“我已經失去兩條船。”
“還會失去更多。”
祝之月看向河面:“那就把失去的寫清楚。”
第二日清晨,祝之月親自去了換旗的水城。
守軍不讓她進城,只把一塊被拆下來的臨時水運章程木牌丟到城外。
“你們既然不認,為什麼還留著?”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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