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29章 渡口對峙(2)

作者:豆杉ds·11小時前

天亮前,三方各自在責任單上寫了自己的名字,卻沒有一方願意寫“共同”。

那艘船因此獲准靠岸。船上只有兩袋溼糧,和一名被水嗆昏的孩子。

孩子醒來後第一句話是:“我的糧算誰的?”

沒有人回答。

孩子的母親在第三艘船上。她被船工從船艙底拖出來時,手裡還抱著一隻空糧袋。袋上沒有編號,只有一條用炭寫的船期。

“孩子是跟著糧來的。”女人說。

南陵使者要求按民糧登記,岑嶺使者要求按軍屬登記,北靖使者則說孩子沒有軍籍,不能進入任何一方的救濟冊。

韓葉把三份登記冊都推開:“先按活人登記。”

“這不是王府的分類。”

“那就從今天開始有這一類。”

女人把孩子抱緊:“若明天有人說這類人不該存在呢?”

祝之月從船頭取下一塊灰牌,掛到孩子身上:“那就讓他先證明孩子已經死了。”

渡口的責任單被重新補寫,增加了“接收活人”一欄。

三方都不願籤,最後由那名被水嗆昏的孩子的母親按下指印。

指印很小,卻讓渡口第一次有了比王府更難推卸的責任。

渡口對峙持續了兩日,水面上的兩支船隊都不肯先退。北王的船說自己奉命運軍糧,南王的船說船上是難民和藥,任何一方先動,便可能被寫成阻斷救援。

祝之月讓兩支船隊分別開啟艙門,只檢視人數、藥箱和糧袋,不檢查私人物品。北王船上有三十七袋糧和兩箱弩,南王船上有一百一十二名難民、四箱藥和空糧袋。

“你們都說自己是救援。”韓葉說,“那就先把救誰寫清楚。”

北王軍官要求優先卸軍糧,理由是士兵若餓死,難民也會失去保護。難民裡一名老兵反駁說,自己已經脫離軍籍,不能再被寫成軍中消耗。

孩子的母親抱著被水嗆昏的孩子走到兩船中間。她不懂軍令,只說孩子沒有王旗,也沒有糧票,卻在水裡差點死掉。

兩船最終按救急順序交換:先送藥與孩子靠岸,再由北王船提供一部分糧,難民船交出可以核驗的舊船板作為暫存抵押。不是把人當貨,而是讓貨物的責任不再被救援名義吞掉。

北王軍官在責任單上按了印,南王船主也簽了字。船隊仍沒有決定歸屬,卻知道誰在什麼時候讓出了一袋糧、接走了一個人。

渡口夜裡恢復安靜。那枚小小的指印被晾在紙上,墨水未乾,所有人都知道它不會比王印更有力量,卻比王印更難被說成“與我無關”。

第二日清晨,責任單上的一袋糧少了半袋。北王軍官說是船底漏水,南王船主說有人趁夜偷取,難民船則說他們只拿到了記號裡的一半。三方立刻又在渡口對峙起來。

祝之月沒有先查誰撒謊,而是讓人把剩下的糧倒進同樣大小的三隻木鬥。木鬥底部有一條新裂縫,裂縫裡嵌著溼麥。船工用手指摸過後,說這不是漏水,是有人用細刀從外面割開麻袋,再用泥糊回去。

“你們誰有這種刀?”韓葉問。

三方都有人有。查不出刀主,反倒查出運糧記錄多寫了一袋。那一袋從未上船,卻有北王的印,也有南王船主的簽名。真正少掉的糧不是被難民拿走,而是被一名押運小吏在岸上轉給了自己的親戚。

小吏被帶來時還在喊冤,說自己只是怕親戚餓死。韓葉讓他把親戚帶來。那家人確實餓了,卻已經收到過另一批救濟糧。小吏沉默很久,說那袋糧是替上司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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