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同時要求祝之月的船隊停航。
太子說未經中央批准,次王說軍糧必須由軍方護運,三王說公共水路已經屬於債權保護範圍。
祝之月沒有讓大船出港。
她把兩條小船留下,專門運送傷病和孩童。
商盟保守派指控她私放糧運,地方官指控她利用難民逃避債務。
第一條小船過閘時,守軍射出一支箭,箭落在船頭,沒有傷人。
陸船長停槳:“回去?”
祝之月看向船上的孩子:“繼續。”
第二支箭沒有射來。
船抵達岑嶺時,艙裡帶來的不是軍糧,而是百津第一批公開抄錄的收鎮令。
韓葉接過賬單,看到“土地抵押”四個字被船工用紅墨圈出。
“他們開始知道了。”祝之月的信寫道。
“也開始害怕了。”韓葉回信。
“害怕會讓他們搶得更快。”
韓葉把信收起:“所以要讓他們先看到誰在搶。”
河面上,兩條小船重新掉頭。
百津的大船停在港內,小船卻仍在走。
第二條小船返回時,船頭多了一道箭痕。
船工把箭帶到祝之月面前。箭桿沒有旗羽,箭頭卻纏著一條細藍繩,繩結是次王護運隊常用的結法。
“要把它釘在碼頭上嗎?”年輕船工問。
祝之月搖頭:“先問是誰射的。”
守軍沒有承認,護運隊也沒有承認。她讓人把箭痕、船期和當時舵手的位置一併記錄,隨後把箭放進證物匣。
船艙裡一個孩子發起高燒。原本的藥材只夠傷兵,船工們爭論該不該拿出一半。陸船長把自己的水囊放在孩子頭邊。
“先用我的。”
“你明天還要開船。”
“明天的事明天記。”
祝之月最終從私賬中補出藥錢,卻要求孩子的家人和船工共同簽收,不能把救命錢寫成祝家施捨。
韓葉收到隨船送來的抄本時,發現其中一頁被孩子的汗浸出紅色。紅墨正好圈住“軍戶土地”。
。寫抄新重許不,乾晾頁那把人讓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