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分別開出交換條件。
太子要收鎮令全文,換安全通行。
次王要證人,換百津復航。
三王要父親舊賬,換軍戶土地暫緩抵押。
韓葉和祝之月在一封往返信裡爭了三日。
韓葉認為三類證據不能拆開交易。
祝之月認為不能讓所有人陪他們守住一套完整證據而餓死。
“證據完整,死人會更多。”她寫。
“證據拆散,活下來的人會重新欠同一筆債。”他回。
祝之月把信紙揉皺,又重新攤開。
她承認韓葉說的是制度的後果。
韓葉承認她說的是今晚的糧。
最終,韓葉同意公開收鎮令中涉及軍戶土地和輪調鎮將的部分;祝之月同意暫不把證人交給任何王府。
兩個人都沒有完全接受對方。
公開條款沿水路傳開,三王的債券價格開始下跌。
因為債主第一次發現,土地和糧路的解釋不再只在王府手裡。
公開條款傳到商盟後,債券價格一夜跌了兩成。保守派沒有再派人搶賬,而是讓三名老會首來見祝之月。
“你知道這會讓很多船行破產嗎?”其中一人問。
“知道。”
“你知道債券跌下去,船工的欠契會被提前收回嗎?”
“知道。”
“那你為什麼還公開?”
祝之月將自己的私賬放在桌上:“因為不公開,欠契永遠只按債主說的數。公開之後,至少有人能問利息為什麼這樣算。”
老會首翻看她的賬:“你也有債。”
“有。”
“你不怕債主拿它來對付你?”
“怕。所以我先把它寫出來。”
韓葉的回信比她的短,只有一句:你把證據公開到什麼程度,決定他們還能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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