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嶺提出臨時審契規約。
三王使者可以旁聽,但不得帶兵入山;百津水路可以通行,但每條船必須留下三方見證。
三王都不滿意。
渡口損失擴大後,卻沒有人先拒絕。
祝之月將公共水路的損耗和扣船賬送到岑嶺,韓葉將審契記錄和三種兵器的痕跡送回百津。
兩人重新對照證據,發現每次斷航、改契和傷亡,都發生在三王使者即將達成暫時協議之前。
“有人需要我們永遠談不成。”祝之月寫。
“也有人需要我們互相懷疑。”韓葉回。
三方共同退一步,不是和解。
只是暫時承認,誰先走完這一步,誰就會被另外兩方寫成破壞秩序的人。
就在規約簽完當夜,京城傳來訊息。
皇帝進入昏迷。
太子要求各地立即承認監國令。
次王在北境調兵。
三王把西部債券換成軍糧。
岑嶺山門的鐘響了三次。
臨時規約還沒幹透,天下已經沒有足夠的紙,去寫下一份統一命令。
規約簽完後,三方先約定一件最小的事:七日內不在渡口徵兵,不在水路扣船,不在山門外展示攻城器械。
太子使者要求把“不徵兵”改成“不得擅自徵兵”,次王使者要求加上“軍情緊急除外”,三王使者則要求在附頁註明債權保護不受影響。
韓葉看著他們:“你們若連七日都不肯留,談不上保護任何秩序。”
祝之月將三方的修改都抄在旁邊,卻不放進正文。她讓每位使者在異議欄簽名。
“異議不是廢止。”她說,“但以後誰要破規,就必須先承認自己看過這條規約。”
夜裡,三王之一的使者悄悄把一封私信遞給韓葉,信裡暗示可以共同承認韓葉為臨時軍政總理,只要他支援其中一方先入京。
韓葉沒有拆信,交給祝之月。
祝之月看完:“你要不要回?”
“回。”
“寫什麼?”
韓葉在信封背面寫下:不以軍隊換合法,不以證人換糧,不以地方契約換王府債權。
。信回份一同到收時同者使方三讓他
。糧軍換券債部西將王三,兵調始開王次,國監佈宣子太,務政理法無經已帝皇:報急來傳又城京,晨清天二第
。響再聲鐘門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