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40章 案卷先於判決(1)

作者:豆杉ds·7小時前

許縝的案卷用了兩日。

它很厚,紙頁卻比韓葉父親的舊賬整齊得多。每項罪名後面都有文書、證人和日期,真實得讓人無法簡單說它是偽造。

擅權。

扣糧。

私改軍令。

煽動舊軍拒絕換防。

韓葉一條條看過去。

每項都對應一件他做過的事。

案卷沒有寫東倉封條不對,沒有寫兩份詔令互相沖突,也沒有寫三百袋援軍令曾被壓在換防文書下。

許縝把答辯紙推給他。

“半個時辰,三頁。”

韓葉問:“可以附證嗎?”

“答辯只能解釋,不得另立案件。”

韓葉低頭寫第一行。

景衡二十三年九月初六,七十二號船出倉一百七十二袋。

第二行,九月十九,沉河關入庫一百三十五袋。

第三行,九月十六,望原求援軍令到達赤梁城。

他沒有寫父親功勞,也沒有寫自己如何救難民。

只列十三個日期、六個糧號和四個尚未找到的人名。

許縝站在旁邊:“這些只能證明你查過。”

“那就證明我查過。”

“不能證明你無罪。”

“我沒說自己無罪。”

許縝的眼神動了一下。

韓葉寫完第三頁,把筆放下。

“我承認拒絕蓋印,承認暫緩出兵,承認扣船,承認讓舊軍暫不換防。”

許縝道:“你承認得夠多。”

“因為這些事是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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