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8章 臨時船權(1)

作者:豆杉ds·6小時前

第二艘船沒有掛旗。

它停在河道的彎口,船頭壓著一塊白布。白布上沒有字,只有一枚用黑墨畫出的水紋。

祝之月看了很久,問:“百津哪一家?”

來人站在船尾:“哪一家都不是。船是我的,貨也是我的。”

“那你為什麼打白旗?”

“告訴你們,我不想惹麻煩。”

岸上的人群往前挪了一步。船立刻向後退了半丈,槳尖在水裡劃出一圈細紋。

韓葉看著船舷:“你要什麼?”

“只收三十人,不能有兵,不能有病,不能帶刀。”

“三十人裡包括船工嗎?”

“包括。”

河岸上一片低低的罵聲。

祝之月沒有回頭。她把那張舊船契攤在膝上,取出一塊小銅片,沿著契紙邊緣壓過去。契紙裡藏著一行極細的字,平時看不見,遇水後才慢慢顯出顏色。

“百津舊水契第七款。”她說,“災年承接北境軍糧、傷兵與流民,船主可按實領補償。若地方拒絕靠岸,持契人可以要求臨時排程船隻。”

船主冷笑:“那是祝家拿來哄人的舊話。”

“舊話也蓋過官印。”

“官印在京城,不在百津。”

祝之月把契紙遞給韓葉,指了指末尾:“看最後一欄。”

韓葉低頭。末欄寫的不是補償數目,而是三座水城共同簽押的擔保。最下面有一道已經模糊的朱印,印文只剩半邊,卻能認出是百津總行的舊印。

“你們承認這份契?”韓葉問。

船主沒有回答。

岸邊的一個老船工忽然開口:“承認。只是現在沒人敢認。”

船主回頭瞪他。

祝之月起身:“我不要求你白運。三十人按貨位算,水錢、船工錢和損耗都記賬。船靠岸以後,我們把名單、傷勢和餘糧一併交給百津碼頭。誰簽字,誰收錢。”

“你拿什麼保證?”

“祝家舊契。”

“你已經不是祝家掌船人。”

這次她沒有避開:“所以我只保證我能保證的。船上每一個人都登記,不能私賣,不能半途丟下。若有人死在船上,死因也記進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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