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27章 誰都只拿了一部分(2)

作者:豆杉ds·21小時前

半個時辰後,門縫裡遞出一張薄紙。

紙上只有一句話:北境舊軍械不從百津賣出。

沒有落款。

韓葉把紙翻過來,背面粘著一粒黑色鐵砂。

與廢倉裡的鐵件一樣。

他將紙收起,轉頭看見遠處審案使的騎兵正在搜查祝家船行。

每個人都只拿了一部分,卻足以把所有人的手都染黑。

審案使搜完祝家船行,沒有找到運人賬,只找到七張被撕去半邊的欠契。每張欠契上都有人名,金額和日期卻不全。

“你們看。”審案使把欠契舉給人群,“祝家欠船工錢,韓葉借祝家糧,商盟又拿軍籍作抵。誰敢說自己乾淨?”

人群開始騷動。

祝之月走上臺階:“沒人乾淨,所以才要把每一部分拼起來。”

審案使冷笑:“拼起來就是謀逆。”

“拼起來也可能是賬。”

她讓七名船工分別拿出自己手裡的另一半欠契。七張紙拼合後,缺失的日期形成一條連續的船期,恰好指向鹽場。

韓葉又把羅小滿抄出的三座倉位置壓在上面。

“不是誰拿了一部分的問題。”他說,“是有人故意只讓每個人拿到一部分。”

審案使沒有收走拼好的欠契,反而命人點火。祝之月搶先把紙捲起來,火舌燒掉了最外層,卻留下里面一行小字。

小字寫著:收鎮令,本應半年後。

小字被燒焦一半,收鎮日期只能確認“半年後”,不能確認從哪一天算起。祝之月把燒焦邊緣拓下,發現火是從紙外點起,說明有人想燒掉日期而不是整張公文。

韓葉問審案使是否知道收鎮令。審案使說中央從未發過,然而他隨身的補充文書上有一句“為收鎮準備”,時間早於小字半年。

所有人都只拿了一部分:韓葉拿到收鎮碎片,祝之月拿到水路暗令,小滿拿到賬房缺頁,審案使拿到一張沒有原件的中央命令。把部分拼起來,才能看見南方水網原本還有半年可以準備。

這半年意味著船工能補船、難民能分糧、軍戶能確認去處,也意味著有人不想讓他們知道自己正在被收鎮。

商盟派人來取欠契,聲稱只要交出祝之月就可以暫緩追捕。祝之月讓來人把條件寫下,來人拒絕,說這是口頭談判。

“口頭條件最容易在你答應後變成另一句。”她說。

審案使沒有收走拼好的欠契,反而命人點火。祝之月搶先把紙捲起來,火舌燒掉了最外層,留下的小字被煙燻黑。

韓葉把燒過的紙攤平,要求每個在場者寫下自己看見火從誰手裡起。沒有人能證明審案使親自點火,也不能證明火是意外。

案件因此新增“證物破壞未遂”,審案使的許可權被暫時限制。南方的半年不是安全期,而是讓所有人提前知道,下一道命令什麼時候可能落下來。

誰都只拿了一部分,是指三王、百津和南方公文各自掌握一段證據。北王拿著糧倉封條,南王拿著船期,東王拿著鹽場賬,任何一方都說自己擁有完整真相。許縝讓三方互換抄本,才發現每份證據都缺少最關鍵的收貨人。

。名署有沒級上,令命頭口級上了奉己自認承手副。痕原和痕改註標先求要,他下攔葉韓。導誤會只留保,過改被經已頁紙是由理,證頁一掉燒圖試手副名一的使案審

。護保人個一同由再不間期查調在證讓是而,罪定是不制限權可許說縝許,任信不的使案審對是這為認手副。權可許的案檔接手副停暫卻,查待為列”令命頭口奉“將縝許

。用利式方套一同被曾都方三明證卻,謀主個一同向指有沒據證。銀家安筆一有中賬場鹽現發王東,過改印舊用人被期船現發王南,的己自是不條封倉糧現發王北,時檔開。檔開同共迫被而反,分部一拿只自各方三

。由理的錄記被下留會都,分部一的裡手己自掉燒先想若方一何任;來下落能可候時麼什令命道一下,道知前提人有所讓是而,期全安是不年半的方南。制限時暫被權可許的使案審,”遂未壞破證“增新此因件案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