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夜裡,他把自己的叛將詔書和三項底線放在同一只匣子裡。前者寫著他做過的罪,後者寫著他不願再做的事。
兩張紙沒有互相抵消,卻終於屬於同一個人。
第三天,三王同時要求韓葉公開選擇效忠物件。岑嶺王府派來軍印,南陵王府派來水契,北靖王府派來邊境軍令。
韓葉把三樣東西放在桌上,沒有觸碰。
“我不選擇。”
何樸問:“這會不會被解釋成誰都不忠?”
“會。”
“那你還不選?”
韓葉看著疊在一起的三份文書:“因為一旦選了,所有沒有選擇的人都會被寫成敵人。”
祝之月從百津送來一面灰牌,灰牌背面刻著船工的名字。她說:“不選擇也不是中立。水閘該開時,必須有人下令。”
“所以我選擇公開下令,而不是選擇王。”
他讓記錄員把當日所有決定按糧、水、軍、證人四欄分開,任何一欄都不許以另一欄的名義簽押。
三王使者離開時,各自帶走一份副本。
第四支白旗隊伍留下了一份。
他們說:“我們不是效忠你,只是想知道你明天會不會改口。”
韓葉沒有責怪他們。她把自己的三份命令拿出來,一份是保護鹽場,一份是封港,另一份是讓何樸北上。每一份都可能被人解釋成建立私軍,也都可能被實際情況逼著修改。
“我明天可能改。”她說。
白旗領頭人皺眉:“那我們為什麼要寫下今天的簽名?”
“因為修改不能讓今天沒有發生。”
她提出臨時命令增加修訂欄:原命令、修改時間、修改原因、已執行部分和由誰承擔已經產生的損失。三王使者聽見後都覺得這會給敵人留下藉口,第四支白旗卻先按了印。
當夜,鹽場外出現一隊沒有糧的退伍兵。他們要求加入白旗,領頭人拒絕立刻收編,只給他們七日臨時口糧和一份工作選擇:修井、護路或護送傷者。
退伍兵說自己帶刀,應該領更多。韓葉問刀是誰的,軍籍是否仍在,退伍兵答不出來。刀被封存,七日口糧照發,身份等複核後再決定。
有人說韓葉錯過了收兵的機會。她說,正因為人手緊,才更不能把飢餓當作招兵的契約。
三王使者帶走副本,白旗保留一份。第二天,韓葉修改了封港令,允許救急船通行。修改原因寫得很清楚:孩子發熱,鹽場缺藥,封港的收益不足以抵消救急的損失。
她沒有變得更像王。她只是第一次承認,選擇本身也會改變,改變時必須讓別人知道自己為何改。
封港令修改後,韓葉收到一封來自赤梁城的責問。責問說百津擅自放行,等同於承認地方可以不聽中央。三王使者都在等她回信,看她會把責任推給祝之月、醫棚,還是推給不知名的水工。
她只回了三行:命令由我籤;修改因藥與孩子;若要追責,請按原令與修改後的實際損失分別列案。
回信送走後,祝之月問她是否後悔。韓葉說後悔,卻不是後悔放行,而是後悔此前把封港令寫得太快,沒有寫清救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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