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葉答:“所以要查,不是讓不確定永遠停在那裡。”
他們沿牧場舊路尋找牲畜編號,最終在一處軍營廢欄裡找到三十頭牛。
牛還活著,債卻已經換了三個主人。
牧場債務被重新分為借用、徵用和抵押三類。 牧場的債務來自三次冬季。第一次是商盟借糧,第二次是景衡軍征馬,第三次是草原部族借用牧場避雪。
三種債務最終都落在牧場主身上,牛羊卻被不同的人趕走。牧場主拿出三本賬,賬上有糧、馬料、草場和未收回的牲畜。
牛還活著,債卻已經換了三個主人。
牧場債務被重新分為借用、徵用和抵押三類。
借用要按實際領取償還,徵用需要補償,抵押則要確認牧場主是否知情。三方都不願承認自己曾經徵用,因為徵用意味著補償。
一名景衡軍夫說,軍隊只是借了二十匹馬。牧場主說軍夫拿走了四十匹。草原牧人帶來耳標,證明其中十匹後來在草原邊界出現。
韓葉讓耳標與軍馬冊比對,發現軍隊賬上只記十匹。缺口不能全部歸牧場主,也不能憑耳標就判軍方私吞,先列為跨境轉移待核。
商盟掌櫃提出用未來鹽收益抵債,牧場主拒絕:“我現在沒有牛,未來的鹽從哪裡來?”
祝之月把牧場保留為臨時公共放牧區,三方牲畜可以進入,但按數量和時間記錄,損壞草場者承擔修復。舊債暫不扣牧場土地。
牧場主沒有立即獲利,卻保住了繼續放牧的資格。三方的牛羊在同一片草上吃草,債被寫在不同欄裡,不再用一筆模糊的“冬季虧空”把牧場變成某一方的私產。
債務複核開始後,最先被發現的是草場損壞。商盟賬上寫著牧場欠三百石鹽,牧場賬上寫著商盟欠兩季草料;現場的草卻被三方牲畜一起吃光,誰也不能指出是哪一群羊踩壞了幼苗。
邊市找來三名放牧人和一名測量員,把草地按水溝分成六片。每天進出的牲畜數量由不同的人記錄,不能由債權人自己記。牧場主對此不滿,說陌生人不懂羊群,測量員則說只懂羊群的人最容易漏掉自家的羊。
第一天就出了差錯。記錄顯示商盟羊群進入四片草地,商盟承認三片,否認第四片。第四片的泥上有商盟特有的藍繩結,可羊身上沒有標記。
祝之月發現藍繩結也可能來自修井的工人。她要求先查繩結用途,查到商盟用藍繩捆鹽袋,牧場修井則用紅繩。證據仍不夠指向羊群,但足以說明有人曾把商盟貨物帶到第四片。
牧場主想趁機扣下商盟的三十頭羊,商盟則要以“妨礙貨物”為由罰他。韓葉讓兩邊各交一名羊,作為暫存賠償;羊不能被宰、賣或轉移,直到草場損失查明。
“扣羊比扣地輕。”牧場主說。
“所以更容易被濫用。”韓葉答。
幾天後,三方發現損壞最大的並非第四片,而是靠近舊水渠的一片無人認領地。草被踩倒,水渠也被挖開,說明有人借放牧之名探查水源。牧場債務只是表面,真正爭奪的是下一季誰能控制灌溉。
祝之月把水渠列入公共設施,不許任何一方以債權封閉。草場損失按實際牲畜量和停牧日計算,水渠修復則由三方共同出工。
這項決定讓所有債權人都不滿意,卻保住了牧場主最想保住的東西:下一季仍然有草可吃。債務沒有被免除,土地也沒有被抵押出去;它被暫時放在一張誰都能看見、誰都不能隨意改的表上。
牧場主欠的是軍糧、鹽和修井費,債權人分別來自三王、邊市和村社。三方都想先收走牲畜,牧場主則說牲畜一旦被分散,下一季沒有母畜,債務只會更大。韓葉讓獸醫統計可繁殖、可出售和病弱牲畜,不能把三類都按同一價格處理。
債權人爭執時,一場寒潮提前到來。牧場若不立刻買草,牲畜會死,草料需要借款。祝之月提出公共牧場擔保,借款只用於草料和藥,不得抵押土地;三王和邊市按實際債權比例分擔風險,村社監督支出。
牧場主不願接受監督,理由是自家牲畜屬於私產。韓葉說私產可以自負,但既然要用公共牧場和公共借款,就不能把風險全部推給別人。牧場主最終同意每旬公佈牲畜數量和死亡情況。
這項決定讓所有債權人都不滿意,卻保住了牧場主最想保住的東西:下一季仍然有草可吃。債務沒有被免除,土地也沒有被抵押出去;它被暫時放在一張誰都能看見、誰都不能隨意改的表上。表下還寫著下一次核對日期,提醒所有人暫緩不是拖到無人記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