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肩膀還接不上力。”醫者說,“先喝水。”
士兵看著旁邊的三張小桌,聲音發啞:“王府的人也能在這裡領水?”
“今天能。”韓葉說。
“明天呢?”
“看你有沒有在登記上留下名字。”
士兵沉默很久,報出自己的姓名和所屬營。他說自己是在昨夜被軍官帶進東倉的,根本不知道攻的是誰的倉;他只知道隊伍連續三日沒有足糧,軍官承諾進城以後每人能領一斗。他說到這裡,忽然停下:“可我衝進去以後,看見倉裡有孩子。”
醫棚外有人罵了一聲叛徒。士兵沒有回頭,只把軍牌放到水碗旁:“如果這塊牌還算數,就把我參加過攻市寫上。”
三位繼承人都聽見了。長女想說王府軍官才是責任人,次子想說軍令既然下達,個人就不能推脫,幼子卻拿起筆,把士兵的姓名寫進護市記錄。
“你們不能用一個傷兵替所有人作證。”祝之月提醒。
“我知道。”幼子說,“所以只寫他自己的那一行。”
當夜,邊市開始整理新的登記規矩。承認宗族的可以登記,不承認宗族的也可以登記;有軍籍的要寫軍籍,沒有軍籍的寫本人、同伴或見證人的名字。唯一不能登記的,是一支沒有人願意為其行為負責的旗。
長老問韓葉:“你們究竟是在廢掉宗主,還是在換一種宗主?”
韓葉看著那口鍋:“若換了一個人坐在上面,鍋還是由一個人端,便什麼也沒換。”
不奉宗主的決定並非所有人都贊成。年輕牧民擔心沒有宗主就沒有人替他們向外談判,老婦人則說過去每次宗主談完,最先被拿走的都是她們的羊和水。
長老們提出保留一名“總答話人”,不稱宗主,只負責在外部盟會中發言。韓葉問這個人能否調糧、調兵、收稅,長老說理論上不能,可若對方不聽,答話人總得有辦法讓對方害怕。
“害怕不是權力的邊界。”祝之月說,“能讓對方知道你代表誰,才是。”
邊市請各村選出三名代表,代表必須帶回本村同意的事項,不能替全村臨時決定。第一輪選出的多是長老親屬,年輕牧民要求重新選;重新選出的又大多不識字,無法抄寫盟約。
韓葉讓兩類人搭檔,識字者負責記錄,不識字者負責解釋自己的村子同意了什麼。兩人若意見不一,必須把分歧一起帶回去。
舊宗主的印被放進公共屋,沒有被砸碎。有人想把它熔成農具,長老說那枚印仍能證明過去的協議。最終印被封存,只允許在查舊案時拓印,不能再憑印調動人和糧。
一名曾替宗主收稅的管事前來求職。他說自己只是照命令辦事,邊民卻指出他曾在沒有收據時拿走兩袋鹽。韓葉讓他補寫舊稅記錄,並在複核結束前只能領取最低工錢。
他抱怨新規不信任人。老婦人說:“舊規也不信任人,只是不讓我們知道。”
邊市不奉宗主,卻沒有立刻變成無主之地。權力被拆到村、路、水井和公共屋裡,麻煩多了,決定也慢了。可每個需要承擔的人,終於不再只有一個名字。
不奉宗主的公告由十七艘船、三座村社和邊軍共同張貼。公告沒有宣佈獨立,只說明宗主的命令不能自動覆蓋已經公開的水路、糧賬和護市規則。宗主派人來撕公告,撕一次,邊市便抄一次,並記錄撕公告者的姓名。
三方內部也有人擔心沒有宗主後無人裁決。糧商要求恢復大掌櫃,村社要求把水井完全歸村,軍鎮要求接管夜巡。韓葉讓他們先做一個月試行,每項權力都設輪值和退出條件,不許趁無人稱王時把自己變成新的王。
一名小船主因沒有按時交維護費,被兩家商會同時催債。公共屋調解時,雙方拿出的契約互相矛盾。調解員沒有先問誰強,先問哪份契約實際提供了服務,最後認定一方收了錢卻未修船,只能退回部分。
邊市不奉宗主,卻沒有立刻變成無主之地。權力被拆到村、路、水井和公共屋裡,麻煩多了,決定也慢了。可每個需要承擔的人,終於不再只有一個名字;公告最後一行寫著,任何新權力都必須說明自己何時交還。
公告貼出後的第一件爭執,是兩家人同時來領同一間空鋪。過去他們會去找宗主求一句話,如今只能把租約、修繕錢和實際使用時間擺到公共屋。調解員判定鋪面輪換使用,修繕費用按佔用日分攤。
有人罵這種決定不像權力。調解員說:“因為它不是一句話,是你們明年還要拿來對賬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