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王在城外軍營擺出北境軍戶土地冊。
“用土地暫緩軍糧抵押。”使者說,“支援次王,軍戶土地三年不動。”
韓葉翻冊,發現大量地契沒有活人簽押。
何樸認出其中一塊地,正是韓葉父親生前拒絕蓋印的那一塊。
“這塊地已經抵押?”
“舊賬轉入軍費。”
“誰籤的?”
軍需官指向一枚舊印。
那不是韓家軍印,而是邊軍財務印。
韓葉合上土地冊:“你們不是暫緩抵押,是把抵押寫得更久。”
次王使者說:“沒有軍糧,軍戶連地都守不住。”
“那就先寫糧從哪裡來。”
土地冊被收回。
韓葉沒有支援次王。
可父親拒絕蓋印的那一塊地,終於再次出現在他面前。
土地抵押案來自京城北郊的軍戶。太子以軍糧債為由,要求將二百三十戶軍田抵押給南市糧商;次王則說軍田屬於邊軍,不應由糧商接管;三王使者又拿出一份舊冊,證明其中一部分田地曾屬於王府。
韓葉沒有先看王府印,而是讓軍戶說出這塊田現在由誰耕種。
老人說:“我們耕,糧商收,軍隊偶爾來徵。”
“三方都拿過糧?”
“都拿過。”
“那誰承擔這塊地的水渠?”
老人指向一條年久失修的溝。
祝之月把田契、借糧單和水渠修繕賬並排。三者沒有一處寫著同一個主人。
太子使者要求先抵押土地,韓葉讓他先填寫抵押期限、違約後誰接管和軍戶是否可以贖回。
使者說:“這是預設條款。”
“預設最容易變成沒人負責。”
土地冊被暫時封存,二百三十戶軍戶沒有失地,卻第一次看見自己的田已經被三份權力同時寫過。 土地抵押的爭議從二百三十戶軍戶開始。王府說他們的土地是軍功賞地,商盟說軍戶欠糧已將田抵押,地方官則說土地在戰時應歸公倉。
三份文書都能找到印,卻沒有一份寫著軍戶本人同意轉讓。韓葉讓每戶先報實際耕種、家屬、欠糧和簽過的紙,不要求他們先選擇支援哪一方。
。印手次一過按己自得記只他。”讓轉久永,息不戰若“寫張三第,”年三地抵“寫張二第,”季一糧借“寫張一第。約契張三出拿戶軍老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