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129章 不改軍戶(2)

作者:豆杉ds·6小時前

軍籍署的第一張新牌沒有發出去。

舊軍戶仍舊是舊軍戶,直到他們的土地和家屬被看見以前。

新軍牌暫緩後,軍戶們反而更加不安。有人擔心沒有新牌便領不到糧,有人擔心一旦登記家屬,土地就會被地方官藉機收走。

一個姓顧的老軍戶把三本舊契擺到韓葉面前。第一本寫著祖父的軍功田,第二本寫著父親替軍鎮修渠換來的使用權,第三本是王府在戰前發的臨時徵用契。

“三本都是真的。”顧老漢說,“可它們互相打架。”

韓葉問他現在種哪一塊。

“兩畝水田,三畝荒坡。水田是父親留下的,荒坡是我自己開出來的。”

地方官立刻說荒坡屬於無主地,應收回。顧老漢反問,若無主,為什麼過去三年他交過水稅和修渠工。

祝之月把軍戶土地登記拆成四項:歷史授予、當前耕種、公共投入、家屬實際居住。任何一項都不能單獨決定所有權,但都能阻止另一方直接把人趕走。

地方官說這樣會讓登記永遠完不成。何樸答:“一張快寫完的冊,若把活人寫沒,完成得越快,錯得越深。”

軍戶議會里有人主張恢復舊軍牌,至少讓家屬先有安全感。韓葉同意發臨時家屬憑,卻不在上面寫“世襲軍戶”,只寫姓名、住址、人數、糧權和待核土地。

一名年輕軍戶看著自己的臨時憑:“這張紙沒有祖父的名字。”

“但有你的。”韓葉說。

他沉默許久,把舊軍牌交出來。牌上有他祖父的姓名,也有一道後來補刻的“可繼承”字樣。何樸辨認出那不是原刻,是有人在舊軍鎮擴權時加上的。

軍戶們開始互相檢視自己的牌。有些牌背後有加刻,有些牌的糧權被換過,有些家屬從未被寫入。爭吵持續到晚上,沒人願意立即改名,卻有人願意先把加刻部分列入待核。

第一張新牌沒有發出,不是因為制度停了,而是因為登記所承認,舊軍戶的身份不能靠一塊新牌一口氣改完。

登記所原本準備給所有舊軍戶換牌,第一天便有七十六人拒絕。有人說舊牌是父親留給自己的唯一東西,有人說新牌上的“服役義務”比舊牌多了一行,擔心以後連家屬也被算成軍戶。

何樸把新舊兩牌放在一起逐字比較。新牌增加了最低糧、服役年限和申辯地點,卻刪掉了舊牌背後的一條“軍田不得私轉”。刪掉的原因沒人能說清。

韓葉要求先恢復這一條,再發新牌。地方官說牌面太小,無法容納所有限制;祝之月提出把限制寫進公開軍籍規,牌上只保留編號和查閱地點。

一個軍戶少年問,若牌丟了怎麼辦。登記官說補牌要三名證人,少年說自己的三名證人都死在望原堡。韓葉便允許先以家屬登記和鄰里見證補一張臨時牌,臨時牌不承諾繼承田,只承認本人仍在。

舊軍牌上的“可繼承”字樣被發現是後刻。許多軍戶因此懷疑家族的田早就被人動過,登記所外出現爭吵。何樸沒有讓他們立即交牌,只讓每個人把牌上最不確定的一行圈出來。

第一張新牌仍未發出。不是因為所有問題都解決,而是因為制度第一次承認,改名和改牌若過快,也可能成為另一種把人從過去割掉的權力。

軍戶們最擔心的是,舊牌一旦收回,他們的服役年限、傷殘補償和家屬糧份都會同時消失。登記官說新牌會保留舊編號,韓葉卻讓他把“保留”寫成具體條文:舊編號存入副冊,任何人不得以新牌無此字樣為由取消舊權利。

一個年輕軍戶當場撕碎自己的舊牌,說他不願再被寫成某位將軍的附屬。韓葉沒有阻止,只讓人把碎片收存,另發臨時憑條。年輕人後來又回來,要求在新牌背面寫上“自願服役”,而不是“軍戶”。

改名沒有改變他的過往,卻讓他第一次能決定怎樣稱呼那段過往。

登記官提醒他,新牌的稱呼不影響舊軍功和家屬糧份,但若他改為自願服役,退役日期必須重新核定。年輕人沒有立刻答應,先要求把兩種選擇都抄回家給母親看。

新牌沒有催他作答,制度第一次允許一個人把自己的名字帶回家再決定。

年輕人把兩種選擇帶回家後,母親問的不是軍功,而是退役後能不能領到藥。軍籍官把藥糧、服役期和退出手續分別抄在三張紙上。年輕人最後選擇自願服役,卻要求把退出日期提前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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