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葉提出軍戶土地三年內不得轉賣。
地契抄錄所門外立刻排起長隊。
貴族認為這是侵犯私產,商盟說土地不能流通會讓戰後債務無法償還。
韓葉道:“三年不是永久分地,是給大家核對舊賬的時間。”
當夜,有人高價收購軍戶手裡的臨時憑證。
一個軍戶問:“賣了就有糧。”
“賣了之後呢?”
“至少今天有。”
韓葉沒有阻止他,只讓收購者把價格、債期和土地位置寫下。
收購者轉身就走。
臨時憑證不能轉賣,卻能被偽裝成一張自願讓渡的紙。
三年不轉賣的規定針對戰後重新分配的軍戶田。軍戶拿到臨時憑證後,不能立即賣地、抵押或轉給貴族,但債主開始用糧、藥和住房逼他們籤讓渡。
一名年輕軍戶帶著一張“自願讓渡書”來到登記所。
“你願意賣地?”韓葉問。
“我不賣就沒有藥。”
讓渡書上寫著一袋糧、兩副藥和三年居住權,土地價格卻沒有寫。
祝之月把藥價、糧價和當地地價分別列出。
“這不是買賣,是把活命拆成三筆債。”
收購者趕來要求取回讓渡書。登記員把原件壓在桌下,先讓軍戶按下“非自願因素待核”的指印。
三年不轉賣不是讓軍戶永遠擁有土地。
是讓土地暫時不能在飢餓時被一張紙拿走。
登記所門外,已經排起了更多拿著讓渡書的人。 他們站得很安靜,紙張卻比人先發出聲音。有人把契約折在胸前,有人把印泥盒藏在袖子裡,更多的人只帶來一雙沾泥的手。
韓葉從隊尾走到隊首,逐份看那些讓渡書。它們的字跡大都相似:糧價上漲、家中缺銀、暫借三月,至於三月之後,便沒有下一行了。
一名年輕軍戶攔住她:“我不是要賣。我只是借糧。”
“借多少?”
“兩石。”
“契約上寫的是讓出半塊田三年。”
年輕人低頭看了看紙,又看向身後的妻子。妻子懷裡抱著發熱的孩子,眼神不敢落在那塊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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