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樸因保護拒債商戶被撤去軍職。
撤職文書同時承認他救過大量傷兵。
舊部要求韓葉抗命。
韓葉知道若保住何樸,軍籍議會會被說成自己的私軍。
何樸脫下軍服。
卻把軍籍議會的席位牌帶走。
“我沒了軍職,還能說軍戶的賬。”
韓葉沒有為他寫赦令。
只要求公開撤職依據。
文書上寫的是越權保護、干預地方司法。
沒有寫他是否有罪。
何樸把軍服摺好,放進舊軍倉。
“這身衣服留著,等以後有人問我是不是一直只會打仗。” 撤職文書到得很快,快得像早已寫好。何樸被指責在軍籍複核中包庇舊部、隱瞞軍糧、妨礙解散令執行。
韓葉看見文書上的三項罪名,問許縝:“哪一項已經查實?”
“第一項有證言,第二項有半枚私印,第三項有告示。”
“都不是定論。”
“所以只是撤職,不是定罪。”
何樸沒有為自己辯解。他先把營中鑰匙交出,再把尚未複核完的名單送進公開抄錄所。有人擔心他一走,舊軍戶會失去依靠;也有人認為,正因為他是韓葉的父親舊部,更應該離開位置。
韓葉去見他時,何樸正在拆軍帳的木架。
“你可以等人來拆。”她說。
“我自己拆,至少知道少了哪根木頭。”
他告訴韓葉,三百石糧確實沒有到北線。那批糧被他臨時轉給了南岸的一支救援隊,救的是被舊王府圍困的平民和傷兵。可他沒有將轉糧寫進軍賬,因為當時一旦留下記錄,整支救援隊都會被當成越權調糧。
“所以你選擇讓軍戶承擔缺口。”韓葉說。
何樸閉上眼:“是。我當時以為,只要先救人,賬以後能補。”
“賬沒有補。”
“我知道。”
韓葉沒有替他辯護,只把這段口供列入父親舊賬複核。何樸也在“責任承擔人”一欄寫下自己的名字,承認救人的決定和隱瞞的過錯同時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