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180章 偽造田冊(2)

作者:豆杉ds·17小時前

韓葉看著那行字,明白偽造田冊的目的不只是奪地,還是逼一個小人物把自己的親人變成一塊地的證人。

磨坊主的妻子來登記所報案時,手裡捏著一把沾水的麥粒。她說弟弟失蹤前,曾把一份田冊藏在磨盤下面,後來磨坊被搜過,田冊沒了,家裡卻多出一張土地抵押契。

契上寫著她弟弟自願以河灘三十畝換取家屬安全。她不識字,只知道弟弟的名字被寫在最下面,旁邊按著一個不像手指的紅印。

祝之月把契紙放到水汽旁,紅印邊緣很快泛開。印泥摻了膠,只有舊王府急用文書才會這樣做。她沒有直接判定偽造,而是讓人找出同一批契紙的編號。

編號追到河東一間廢棄的抄錄房。抄錄房裡擺著六塊木板,每塊木板刻著不同村子的田界,木板上卻沒有土地所有人,只有抵押金額。

“這是先定價,再找地。”何樸說。

房樑上躲著一個男孩,被發現後不肯下來。他說哥哥讓他守著磨坊,等王府的人來取第二冊。他知道第二冊裡有村民的家屬名字,卻不知道哥哥被帶去了哪裡。

韓葉讓他先下來吃飯,不問他是否替人送過信。男孩吃了半碗粥,才從衣服夾層取出一枚小小的木片。木片上不是田界,而是十三個水井的位置。

祝之月把井位和偽造田冊上的地界一比,發現所有被抵押的河灘都圍著公共水井。誰控制田冊,誰就能把取水路變成私人路。

當夜,舊王府的人果然來磨坊取第二冊。他們沒找到冊子,便要抓走磨坊主的妻子。韓葉讓護衛把人攔下,卻沒有立即拘押,而是讓來人當眾說明所奉命令。

來人說不出編號,只拿出一塊舊王府腰牌。景昭看到腰牌後,認出那是父親身邊的內庫牌,已經停用多年。

“它怎麼還在?”景昭問。

來人低頭不答。韓葉把腰牌放入封袋,寫下經手人和發現地點。河灘的地還沒有歸誰,十三口井卻先被列入公共保護。

偽造田冊的人很快被找到,是舊王府南庫的抄錄員。他沒有逃,反而坐在河灘邊等人來問。問起為什麼把荒灘寫成良田,他說賬房要求每一頁都必須有能支撐王旗的數字;沒有糧田,王就無法證明自己還能養兵。

“所以你把水寫成糧,把鹽鹼寫成麥地?”祝之月問。

抄錄員說,他只是照舊冊改寫。韓葉讓他把舊冊拿出來,才發現舊冊上原本寫的是“可修”,不是“已成”。一個字的差別,讓還要三年才能成田的地方提前變成了王府的現糧。

百津議會決定不把偽造田冊簡單燒燬,而是把原件、改件和每一處改寫人名並列儲存。抄錄員被暫時扣下,仍可領取基本口糧,但不得再接觸原始土地檔。這個決定遭到舊部反對,理由是保留假冊會汙染新冊。

韓葉說:“汙染不是把髒東西藏起來就會消失。把它放在隔離欄裡,後來的人才知道哪些數字不能直接拿來用。”

當天夜裡,河灘邊有人來挖那十三口井的界樁。守井的軍戶沒有追進黑暗,只吹響三次短哨,通知附近村民把井口圍住。天亮後,少了一根界樁,多了一張腳印圖。腳印沒有指向王府,卻指向一輛剛從舊軍倉出來的車。

車主說自己只運空桶,腳印可能是裝卸工留下的。村民搜車時發現一冊新抄的田冊,紙上十三口井被改成五口,另八口標成王府私井。車主承認有人讓他送冊,卻不肯說是誰。

韓葉把車、田冊和腳印圖分開取證。井仍按舊記錄使用,偽造冊暫不作廢原冊。真正的衝突從泥地上移到紙上,而紙上的每一次改動都必須留下經手者。

車伕要求退還貨車,軍戶則要求先封車。韓葉讓車伕取回生活物件,車輪和空桶仍作證物。調查不應把一個人的全部生活都變成查案的抵押物。

偽造田冊的人被找到後,河灘上的十三口井仍然有人試圖改界樁。軍戶沒有追進黑暗,只吹三次短哨,通知附近村民圍住井口。天亮後少了一根界樁,多了一張腳印圖。韓葉把腳印、田冊和井位分開取證,不能讓其中一項替另一項提前定罪。

界樁被拔後的第三日,河灘上來了一個自稱測地人的老人。他說腳印圖只能證明有人走過,不能證明那人動過界樁,並提出用新木樁把舊痕跡全部覆蓋。軍戶差點答應,韓葉卻讓他先說出自己從哪一戶收了錢。老人沉默很久,承認兩邊都給過,只是一個給他量地錢,一個給他封口錢。

韓葉沒有把老人立刻押走。她讓老人按原來的方法重新量出十三口井,把每次停步、轉身和落尺的位置交給村民核看。老人熟悉舊圖,反而能指出哪一段界線是後來補畫的。補畫處被拆成“可確認的舊界”“尚待核驗的新界”和“有人試圖改變的界”,不再用一根新樁把三件事混成一個答案。

河灘上的軍戶要求立即把被佔的地退回,附近村民卻擔心新界線會切斷取水路。韓葉讓臨時使用先按井位而不是按田界計算,誰取水都要在井旁留下時辰和用量。這個安排不能解決所有土地爭議,卻先避免一場爭地把井也變成私物。

偽造田冊案收尾時,腳印圖仍沒有找到最終的主人。韓葉在案卷末尾註明“線索未閉合”,並設下複核日。抄手問為什麼不把案子結得漂亮,她說,漂亮的結案若把未知道路抹掉,下一次偽造的人只需從那塊空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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