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人員 總計420人,佔全軍四成二
1. 騎馬武士:30人
全員披具足,配戰馬,腰間佩刀、手中持槍。其中包含隊將一名,旗本兩名。
2. 步行武士:20人
皆是本地地侍、鄉士,身著胴丸,標配長槍與太刀,多為各組組頭。
3. 槍足輕:220人(軍中主力)
人手一柄三至四米長竹槍,大多無甲,少數身著輕胴。以十人為一小隊,共計二十二隊。
4. 弓足輕:80人
手持竹弓,有效射程五十米,專職遠端掩護。
5. 鐵炮足輕:50人
配備火繩槍,一分鐘僅能發射一次,五人共用一挺火繩槍,合計十挺。
6. 旗手:15人
執掌馬印、指物與各式軍旗,兼具指揮標識與傳令之用。
7. 斥候物見:5人
專職探路偵查,其中兩人騎馬,三人徒步。
非戰鬥人員 總計580人,佔全軍五成八
1. 武士隨從:100人
- 小姓:5人,貼身侍奉大將,兼持兵刃、打理文書,出身武士階層。
- 騎馬武士隨從:60人,一名騎馬武士配兩名隨從,負責牽馬、持槍、揹負行囊,皆為下僕。
- 步行武士隨從:35人,負責搬運裝備、打理雜務。
2. 荷馱輜重隊:250人
- 糧秣荷夫:120人,專職運送米糧、鹽、味噌,每人負重二十至三十斤。
- 武具荷夫:80人,統一看管轉運甲冑、兵器、箭矢等軍備。
- 營具荷夫:50人,運送帳篷、炊具、柴薪、鍬鎬等野戰營寨用具。
3. 後勤雜役:220人
- 炊事夫:80人,每十二至十五人配備一名伙伕,負責生火做飯、挑水打雜。
- 鍛冶修械:20人,隨軍鐵匠,修補兵器甲冑、打磨刀刃。
- 陣醫看護:10人,以草藥療傷,輔以祈福咒術,並無外科醫術。
。運搬掃清、馬餵、營守責負,夫農的召徵時臨為多,人011:守看役雜 -
人2:僧 .4
。心軍安,福祈經誦軍隨,人1:僧軍 -
。功戰錄記、令軍寫撰,文漢曉通,人1:僧書文 -
)制編定固非(人1:人商用 .5
。資缺等材藥、石硝、料鐵買採軍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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