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活生生的苦楚,是聖賢書上讀不到的,只在民間日復一日地上演。他提筆落筆,不寫空話大話。
開篇便點明:勤政不在案牘勞形,而在深入鄉野;愛民不在虛言撫卹,而在體察疾苦。
為官勤政,不是整日坐在衙門伏案批文,而是願意走到鄉間地頭,親眼看見百姓的難處。
一個縣令,若不知轄下哪處田地貧瘠、哪年遭遇荒旱、哪村百姓賦稅過重,就算日日忙到深夜,也算不上真正的勤政。
真心愛民,也不是逢年過節擺樣子施粥送糧,而是體諒鄉民貧苦,徵稅有度,賑災及時,善待窮苦百姓。
他寫道:荒年將至,當先行勘察災情,酌情減免賦稅,而不是等百姓餓死再去弔喪。
百姓交了糧稅,自家還能留口飯吃,才算真正顧住了民生。文字樸實直白,沒有華麗辭藻,句句貼合民間實情。
他把一路走來親眼所見的人間疾苦,掰開揉碎寫進文章裡。
但凡有點閱歷的考官閱卷,都能看出這篇文章不是閉門造車空想出來的。
寫完論題,林硯轉頭作答五道判語。前四道都是尋常民間官司:田地邊界爭執、兄弟爭產、買賣糾紛、婚姻訟事。
這些案子明明白白,照著律法秉公判決即可,林硯下筆順暢,沒多久就盡數寫完。唯獨最後一道案子,最為棘手難斷。
考題案情寫在紙上:荒年糧食歉收,佃戶地裡顆粒無收,家中老小餓得直哭,只能向鎮上財主借錢買糧活命。
事後債主上門催討,縣衙早前判令佃戶三日還清欠款。三天期限一到,佃戶依舊拿不出銀兩還債,連鍋都揭不開了。
債主便帶著家丁圍堵佃戶家門,不許一家老小出入,困在屋裡活活受罪。
這道題考的不是照搬律條,而是荒年之下法理與人情的拿捏分寸。
尋常年月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遇上災荒之年,朝廷早有減免利息、暫緩還債的政令。
地方官若只顧按律死判,不體恤災民實情,那便是助紂為虐、逼民走上絕路。林硯握筆思索許久,琢磨其中每一處關節。
佃戶借債是荒年活命無奈之舉,並非好吃懶做故意拖欠。債主放貸謀利本無可厚非,可災荒之年還這般逼人太甚,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他慢慢落筆書寫判詞:災荒年歲百姓窮苦,朝廷早有減免利息、暫緩還債的政令。
佃戶因天災家徒四壁,無力還債,不可強行逼迫,應當放寬還債期限,准許逐年分批償還,讓他有力氣種地,來年有了收成再慢慢還賬。
債主私自聚眾圍堵民宅、驚擾百姓、限制他人自由,已經觸犯律法,依規應當懲戒,勒令即刻帶人離開,不得再行騷擾。
若債主不服判決,可另行上告,但不得私自濫用私刑、圍困民宅。為官斷案,律法是底線,不可逾越。
但也要體卹荒年民情,法理人情兼顧,才是真正妥帖的治理法子。
一味照本宣科,不顧百姓死活,就算判決合法,也失了為官的根本。
整篇判詞嚴守律法,又體諒民間災情,軟硬有度,裁決公允周全。
既給了佃戶一條活路,也壓住了債主的氣焰,不至於讓富人仗著銀錢欺壓窮苦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