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空調開得太足,姜黎的西裝外套搭在椅背上,袖口沾了點咖啡漬,沒來得及擦。她站在原告席,聲音不疾不徐,像在唸一份普通的財產分割協議。
“行車記錄儀原始資料,來源合法,時間戳經第三方認證,與警方事故報告中車輛速度曲線完全吻合。該證據可直接證明,沈燼在事發前並未飲酒,亦未超速,事故系由代駕司機林明主動下車引發。”
法官推了推眼鏡,鏡片反光,遮住眼神。“你作為前妻,曾代理他二十三起隱性糾紛,其中七起涉及證據銷燬。你現在提交的證據,恰好是你當年親手處理過的那套系統備份。利益衝突,程式瑕疵,不予採信。”
旁聽席有人倒吸氣。記者群騷動,閃光燈沒亮,但快門聲像雨點,密密地砸在空氣裡。
姜黎沒動。她把資料夾合上,皮質封面在指尖下發出輕微的“咔”聲。她沒看沈燼——他坐在被告席,白襯衫領口扣到最上面一顆,手放在膝蓋上,一動不動。像一尊被風化的石像。
她轉身,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聲音清得像冰裂。
電梯門在她身後合上,金屬壁映出她蒼白的臉。她沒看自己,只盯著數字跳動:12→11→10。
電梯在地下一層停了。門開,陳啞站在外面,穿著洗得發灰的連帽衫,背一箇舊帆布包,鏡頭蓋還扣著,沒摘。他手裡捏著一張紙,沒遞,只是抬眼看著她。
姜黎把隨身碟從口袋裡拿出來,金屬外殼冰涼,貼著她掌心的汗。
“你拍了三年,”她說,“該有的,都在這裡。”
陳啞沒接。他低頭,從包裡掏出一個黑色塑膠盒,開啟,裡面是三張SD卡,編號分別是07、08、09。他指了指09,又指了指自己胸口——那裡彆著一枚小小的金屬徽章,刻著“L.W.”。
姜黎瞳孔縮了一下。
“林晚。”她說。
陳啞點頭。
她把隨身碟放進他手裡,指尖碰到他凍得發紅的指節。他沒躲。
“你不是要正義,”她輕聲說,“你是要他死。”
陳啞沒回答。他把隨身碟收進塑膠盒,合上,轉身,推門出去。風從消防通道灌進來,吹動他帽衫的抽繩,像一條垂死的蛇。
姜黎站在原地,電梯門緩緩合上。她沒按樓層,只是站著,盯著地板縫隙裡的一粒灰,像在等什麼。
三分鐘後,她走出大樓,天剛黑,雨開始下。她沒撐傘,雨水順著髮梢滴在肩頭,洇開一小片深色。
手機在包裡震動。
她掏出來,螢幕亮著,一條陌生號碼的簡訊:
【記錄儀是假的,真本在蘇阮手裡——她從沒交給你,是因為你從沒問過她為什麼活著。】
她盯著那行字,看了足足十七秒。
雨聲在耳邊放大。
她沒回。
她把手機塞回包裡,拉鍊沒拉嚴,露出半截律師證——照片上的人,笑得比現在年輕十歲。
她轉身,朝停車場走去。皮鞋踩進水窪,濺起一點泥點,落在褲腳。她沒低頭看。
車庫裡,她的車停在角落,車頂積了薄薄一層水。她拉開車門,坐進去,鑰匙插進 ignition,沒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