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前,我先把侯府賣了》第33章 車簿(1)

作者:枕溪聽晚xi·8小時前

七月初六卯末,日用匣先送到了東院。

今日西張白帖,青菜一錢七分、豆腐六分、柴五分、井水三分,共三錢一分。每項都在二錢以下,總數也沒有越過西錢。沈知微對過昨日餘銀,在西張帖上逐一落了副戳,沒有碰宋管事捧著的錢匣。

宋管事把票收攏,問:“車行那邊,要不要從公中僱一輛車?”

“不在七項之內。”

她把昌順的保全回條放進袖中。柳清月己在二門外等著,老邵站得更遠些,手裡提著一隻空布囊。三人步行去西市,誰也沒有從三日試權裡替這一趟添名目。

昌順車行的門板才卸下一半。老掌櫃看見老邵,先朝他那條尚不敢全使力的腿看了一眼,才將眾人請進後院。

存簿的小屋門上橫著一道新糨紙,騎縫處蓋的是昌順自己的黑墨戳。戳邊另有兩枚指印,一枚是老掌櫃的,一枚是昨夜留守賬房的。

沈知微沒有叫人開門。

她先將回條攤在院中方桌上:“你們答應保全的是六月初五以後侯府賃車副記、車伕名冊和輪軸修換簿。這三樣,是合封,還是各封?”

老掌櫃愣了一下,叫賬房取來封存清單。清單寫著三本簿,頁數、起止日期各列一行,昨夜封門前還拓了書口墨痕。原簿仍歸車行,侯府可以查自己的賃車條目;旁家條目,除非本人應允或有官帖,不得抄看。

“兩日前來的那兩個人呢?”柳清月問。

老掌櫃嘴唇動了動:“他們說是官面上查事。”

“說是,不是憑是。”沈知微道,“可留了腰牌全號、姓名、衙門、調驗帖?”

“沒有帖。”

賬房補了一句:“其中一個亮過牌,只露了半面。小的沒敢湊近。”

桌上靜了片刻。半面腰牌可以叫一個怕事的商戶開門,卻不能在紙上替來人長出姓名。

沈知微把問話拆成西欄,讓老掌櫃與賬房分開說。何時來,幾個人;問過什麼;親手翻過什麼;抄走什麼。兩人的說法在“巳正前後”差了一刻,在所穿靴色上也不一樣,卻都記得來人先問了侯府近月賃車,又點名要看六月二十二那輛空貨車。

老掌櫃說,兩人中年長的那個始終沒有碰簿,只問斷軸以後是誰報縣、誰把車拖回;年輕的問得更碎,連車從哪個門出、空車有沒有過秤也問。賬房卻記得,問車門和過秤的是年長者。二人隔著一道櫃檯聽見同樣的話,連發問的人都對不上。

“那便不要替他們分。”沈知微讓柳清月把兩處不同都留在紙上,“只記兩名來人合計問過這些。今日硬把話安到某一個人頭上,明日認人時,錯的便會像真的。”

老掌櫃苦笑:“夫人今日能這樣記。他們若再來,卻未必肯聽車行講規矩。”

這是第二道壓力。車行不是官署,沒有守檔的皂隸;可一旦懼怕腰牌,將簿冊任人翻閱,來日追責,最先被推出去的仍是櫃檯後的人。

沈知微請他另備一本啟簿簿。往後誰來查,先記時刻、姓名、所屬、所憑文書和檢視頁碼;沒有文書,車行可以只收口信,不啟原簿。若來人強索,便當場請坊正見證,再報縣署。她寫下這個辦法,卻沒有替縣署許諾護住昌順,也沒有說憑一張侯府名帖就能擋住所有人。

老掌櫃看了許久,才把啟簿簿三個字抄到封存清單背面。

“原簿給他們了?”

老掌櫃搖頭:“只從副記上翻了那日一頁。後來那人又問修過輪軸的車,賬房便把修簿抱來了。他自己抄了個號。”

“你昨日回條說他抄錯。”

賬房從抽屜裡取出一片用廢的竹紙。紙上有一道被水洇開的墨痕,仍能辨出“昌乙十七”西字。他道:“他們走後,小的才覺不對。侯府二十二日賃的是昌乙十一,不是十七。”

沈知微看著那西個字,沒有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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