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前,我先把侯府賣了》第40章 兩路(1)

作者:枕溪聽晚xi·7小時前

大理寺把兩張尋人啟事放在案上,時間是七月十三卯末。

左邊的是何順,右邊的是柳泉莊南邊趙班頭。兩人都沒有在該到的地方出現,但是紙色不同:何順是被傳喚不到,趙班頭只是沒到縣署輪值。

沈知微把袖中所藏的會驗抄件放在兩張紙的中間,沒有偏向任何一邊。

裴硯說:“今天只核對最後可以作證的時間。誰把兩張紙疊在一起,誰就承擔這個結論?”

縣署的周書吏沒有回答。昨天晚上他去找過趙班頭,家門鎖著,鄰居說趙班頭在十二日申時後回家換過衣服,東角門的門子只認何順初九戌初出府。中間隔了三天,最後出現的地方也各不相同。

何順這邊先問。

東角門值夜的是老郭。門簿裡寫著“替世子取藥”,旁邊的西個字“外書房知”己經暈開了。昨天還只是沒來由的準出,今天把同值門子,提燈小廝,還有更夫分開問過,才添了兩件小事。

何順出門的時候帶了一個扁竹匣子,匣子上沒有藥鋪的招牌;他穿的不是平時的灰青短褐,而是一件領口比較新的深褐色袍子。更夫在城南永安茶棚外見過一個很像的人影,但是沒看清楚臉。

“茶棚?”周書吏馬上抬頭。

去年春桃送青蠟厚信的,也是永安茶棚。

但是沈知微問更夫:“你先聽到了何順的名字,還是先想到了茶棚?”

更夫呆了一會。他是今天早上到侯府後,聽老郭說起深褐色的袍子,才想起前幾日那個背影像何順。夜裡隔著半條街,只能看到人的高矮跟衣服的顏色。

口詞改成:初九戌正後,在城南茶棚外見一深褐袍男子,跟何順個頭差不多;身份不能確認。

一處舊地點沒有因此多出一個人。

藥鋪有實際賬目。城南有三家賣安神香的店鋪,初九晚上都沒有何順的名字或是侯府的標記。其中濟生香藥鋪的夥計說,有人問過“不要方子的安神末”,嫌必須留名,就沒買。夥計只記得來人的右手虎口處有一條舊傷疤。

何順右手有沒有疤,許管事答不上來。

“他在府裡二十年,你就沒看過他的手?”裴硯問。

許管事面上發窘:“下人做事,誰盯著手看。”

沈知微知道何順平時用左手拿匣子,右手寫字。除了這些,她也沒有別的證據。春桃曾經近身遞過東西給他,叫來的時候卻說,何順冬天手會裂,虎口那常常纏著布,她沒見過那裡到底有沒有舊疤。

夥計的辨認就只停在一隻陌生的手上。

竹匣,深褐色的袍子,茶棚的背影,還有無方安神末,都是些細細的線,沒有連成一條路。

趙班頭那邊更短。

縣署輪值冊原定他十二日戌初交班。但他下午收到了一張換崗條,說是母親病急,準他提前半日離開。條子上有縣署南界的小戳,代他頂班的是皂隸王七。

趙母沒病。

周書吏把換崗條從證物袋裡取出來。紙是真的縣衙公文紙,小戳也像真的,但在准假一欄沒有主簿或巡檢的署名。王七說,條子是一個穿縣役短衣的人送來的,他以為己經被批過了,就接了班。

“你認得送條的人嗎?”

“臉生。”

“臉生也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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