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臉色瞬間難看:“知意,有什麼事回頭說。”
“為什麼回頭說?”
蔣莉已經轉頭看他。
“你不是說,這是外婆留給家裡的房,等知意結婚就過給你?”
姨媽立刻接過去:“一家人的東西寫誰名字有什麼區別?我媽以前最疼浩浩,這房以後總歸要留給自家人。”
我看向她。
“外婆去世時,我還沒買這套房。”
一句話,屋裡徹底靜了。
蔣父沒吵,先從手機裡翻出一張轉賬記錄。
二十八萬。
備註寫得清清楚楚:
【婚房已解決,此款用於小家裝修及生育備用。】
“訂婚前,你們母子說林浩有一套無貸三居。”蔣父把手機推過去,“我們本來準備給莉莉買套小公寓。正因為你們說住房沒壓力,這二十八萬才交給他們自己安排。”
姨媽還想打圓場:“錢都給小兩口了,現在孩子都有了,再翻舊賬有什麼意思?”
蔣母聲音一下高了:“我們給錢的前提就是婚房已經有了!”
蔣父又翻出訂婚當天的家庭群截圖。
姨媽發過我家客廳的照片,配文是:【孩子以後就住這兒。】
林浩在下面回了一個笑臉。
照片裡連沙發上的抱枕,都是我出差前擺的。
我去年不在本地,自己的房子卻已經在另一場婚事裡被送出去一次。
蔣母盯著照片看了半天,突然問林浩:“那我們上個月付的十二萬傢俱款呢?你不是說房子確定給你們,才讓我們按這裡尺寸訂的嗎?”
傢俱店的人站在旁邊,臉都尷尬了。
原來今天不是來隨便看看。
他們連整屋傢俱都已經交了定金。
如果我晚回來幾天,我家可能連原來的桌椅都剩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