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74章 於可遠心中冷笑(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1

第74章

於可遠心中冷笑,面上卻大大咧咧道:“我才不要務農。”

“那你想要什麼?”

“那一百兩銀子!”

大夫人嘴角抽了抽,“可府上暫時沒有那麼多現銀......”

“沒現銀......沒現銀嘛,那就用人抵!”

遠處的思補齋似乎傳來了一些動靜,大夫人虛眼瞅了瞅,接著問道:“用什麼人抵呢?”

“我娘說了,高家和我們家是有姻親的,都是祖輩定下來的。如今我哥哥去世了,給你們去信多次,也沒見你們有解除婚約的意思,那肯定是相中我了?既然這樣,就把婚書改一改,把我哥的名字替換成我!”於可遠一口氣說完。

大夫人微眯著眼,“你是說,你想聘取邦媛?”

“沒錯!”

“可是......”大夫人上下打量了一眼於可遠,皮笑肉不笑道,“於公子這樣過來,似乎並不合禮數。自古以來,合婚都有固定的章程步驟,你和邦媛之間是否合適,還未尋人看過。”

所謂的看過,就是男女雙方正式交換姓名、年庚、生辰八字等,先由媒人將女方的庚帖送於女家,男方家裡將庚帖置於神前暨祖先案頭上,進行卜吉。若三日內,兩家皆平安無事,則男方託媒人將庚帖送女家,女家接受後,才算同意合婚。

之後便是訂盟、完聘和親迎。

於可遠道:“這怎麼能怪我呢?早就給你們家送過三次信,一次都沒回過......”

大夫人笑道,“許是驛站那邊出了疏漏。”然後扭頭望向管家,“你有瞧見於家來的書信嗎?”

管家低著頭道:“不曾見過。”

“你看,我們家是真的沒收到。”

於可遠知道大夫人打死都不會承認收到過書信,倒也不急著反駁,笑道:“那依大夫人的意思,是要解除和我家的婚約?”

“祖宗之約不可廢,這樁姻親,是我家公公在世時定下的,沒人敢廢除。只是,合婚的一應章程,總要一件件去辦,這是需要時間的。”大夫人慢條斯理地道。

若是外人聽見,只會稱讚大夫人辦事妥帖,無法挑出毛病。

但深知她為人的,卻會有旁的想法。這是再明顯不過的拖字訣,目的也能猜得到,無非是想等高邦媛年齡大些,再完成這樁婚姻。到了那時,鄭耀昌和二小姐已經將高府的一應事物掌握,大局已定,於可遠這個新女婿自然翻不起什麼風浪。

這確實是不能變通的事,就算於可遠想提前入贅到高府,但他今年才十四,還差兩個月到十五,但距離男子十六歲最小的婚娶年齡,也還差一年多。

於可遠真正需要的,是藉助這樁婚事,將東阿縣的戶籍遷到鄒平。

四下都靜默了。

高禮推開思補齋的大門,朝著碧忠閣瞅了一眼,腳下小心翼翼,如臨大敵般地邁著四方步,緩緩走了過來。

看到高禮過來,大夫人騰地一下站了起來,眼睛眯了眯,邁步到門外,喊道:“本以為禮弟在閉關,西苑來了客人,就沒有驚動你,這事......是我疏忽了。”

高禮沒有抬頭,從大夫人側身擦過,點頭道:“嫂子,你有心了。”

“有心”二字咬得極重,聽得大夫人臉色一白。

”。父伯見拜“,拜一揖作禮高著朝,起忙連鰲佔俞和遠可於

”。吧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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