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8章
卓然問道:“是哪一家?你能具體說出來嗎?”
“能說出來,是周寧縣城外的一個莊園,主人家好像也姓周。因為那三天他們吃飯喝酒玩耍稱呼是周老爺,我躲在床下都聽到了的。”
卓然跟雲燕相互看了一眼,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從開封步行到周寧縣至少都要三天,來回要六天,再加上他被困三天的話,那就九天。而他如果是元宵節回來的,那他就絕對沒有作案時間,他如果是趕車去,坐車去坐車回。像他這個窮樣,坐馬車是不太可能的,就有可能只能是做驢車或者牛車,速度比較慢,那也差不多需要兩天時間,來回四天。
就路上的時間來算,他都絕對不可能在京城。就算他沒有被困三天,他也不可能在京城的,當然前提是他的確當時在周寧縣。
雲燕說道:“你為什麼先前沒有說這件事?”
“時間太久我想不起來了,我經常出去偷雞摸狗的,被困到人家家裡頭也是常有的事。不過被困那三天其實還不算什麼,有一次我被困在一戶人家有七八天。他們家原本說是出去打獵去了,結果突然提前回來了,而且家裡又有看家護院,還有很兇惡的獵狗。”
“我躲在隱藏的地方根本不敢動,一直到七八天之後找到機會,這才脫困。幸虧我藏的地方有水,有吃的,還不至於渴死餓死。所以這次被困三天,雖然狼狽,我也沒怎麼放在心上,剛才如果不是姑娘提醒我不在場怎麼證明,我還真不知道應該怎麼證明我不是兇手。”
“現在你們完全可以去查那周家,看他們是不是丟了一些金銀首飾。其中有一串項鍊,一對耳環,一個手鐲還有一把梳子。不過都不是很值錢,有的是銅的,有的是銀的。我總共也才賣了十二兩銀子,不過已經夠我跟我兒子過兩個月的好日子了。”
說到這,他忽然又想起什麼,說道:“對了,我頭髮上了這個銅簪子就是從他們家偷的,我看著樣式還挺不錯,就留著自己用了。因為是銅的,要賣也賣不出幾個錢。”
雲燕走上前,從他頭上取下了那根簪子,仔細瞧了瞧。那簪子裝飾倒是很精美,可惜材質是銅的,而且在簪子的尾部刻有一個古篆的周字。因為古代,有很多時候擔心簪子混用,就像書一樣會提上名字,簪子也會寫上自己的姓氏。在打造的時候,就會有工匠鐫刻上的。單從這一點,已經初步證實他說的話是可靠的。
但是卓然還必須要進行進一步的核實,於是卓然點點頭。吩咐南宮鼎:“你明天早上帶幾個捕快押著他去周寧縣核實。”
幾天之後。
南宮鼎回來了,有些沮喪地告訴卓然:“經過核實,這酒徒所說的是事實。嘉佑四年,這姓周的財主家的確進了小偷,他說那是他們家第一次進小偷,以前從來沒有過,所以印象深刻。那小偷從屋裡出來還帶了一包東西,發現之後問他是誰,他就跑,結果院子裡還有些客人和親戚幫忙追,拿著棍子打他,但是那人被打了幾棍之後就翻牆跑了。”








